[發明專利]機動車輛前端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87242.0 | 申請日: | 2020-06-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122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5 |
| 發明(設計)人: | J·奧斯特塔格;E·格茨 | 申請(專利權)人: | 保時捷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5/10 | 分類號: | B62D25/10;B60H1/2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韓長永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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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機動車輛 前端 | ||
1.一種機動車輛(1)的機動車輛前端(2),該機動車輛前端具有相互分離地形成的第一空間區域(4)和第二空間區域(5),其中設置有第一蓋(6),該第一蓋覆蓋該第一空間區域(4),并且設置有第二蓋(7),該第二蓋覆蓋該第二空間區域(5),其中該第一蓋(6)大體上在該機動車輛前端(2)的寬度上延伸,并且該第二蓋(7)大體上在該機動車輛前端(2)的寬度上延伸,其中該第一蓋(6)在車輛縱向方向上被布置在該第二蓋(7)的前方或后方,并且其中在這些蓋(6,7)中的至少一個蓋中提供用于在該蓋(6,7)下方布置的至少一個接口(9,10,11,12)的觸及可能性(8),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具有至少兩個進入開口(13)的功能島(15),其中設置有封閉裝置(16),借助于該封閉裝置,該至少兩個進入開口(13)中的每個進入開口只有在相應另一個進入開口(13)或相應多個另外的進入開口(13)封閉時才是可觸及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空間區域(4)是在打開該第一蓋(6)后從上方可觸及的空間區域,和/或,該第二空間區域(5)是在打開該第二蓋(7)后從上方可觸及的空間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該第一空間區域(4)是行李艙,和/或,該第二空間區域(5)是技術艙。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這些蓋(6,7)中的至少一個蓋借助于保持元件以能夠松脫的方式被緊固。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在這些蓋(6,7)中的至少一個蓋下方,設置有至少一個預定的接口(9,10,11,12)和/或至少一個預定的總成,其中在對應的蓋(7)中設置有至少一個能夠打開并且能夠再次封閉的進入開口(13)和/或至少一個永久敞開的進入開口(14),以供應或使用該至少一個接口(9,10,11,12)和/或該至少一個總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在這些蓋(6,7)中的一個蓋下方,設置有多個預定的接口(9,10,11,12)和/或預定的總成,其中在對應的蓋(7)中設置有多個能夠打開并且能夠再次封閉的進入開口(13)和/或永久敞開的進入開口(14)。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多個進入開口(13,14)以劃分成多個功能島(15)的方式被布置成分布在該蓋(6,7)上。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功能島(15)具有一個進入開口(13,14)或多個進入開口(13,14)。
9.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該封閉裝置(16)具有滑塊(17)或翻板或類似物,該滑塊或該翻板使至少兩個進入開口(13)中的每個進入開口都成為可觸及的,使得該滑塊或該翻板封閉相應另一個進入開口(13)或相應多個另外的進入開口(13)。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具有至少兩個進入開口(14)的功能島(15),其中該至少兩個進入開口(14)被設計為永久敞開的。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這些進入開口之一被設置為用于輸入用于車輛內部空間的空氣。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這些進入開口之一被設置為用于輸入和/或導出用于對該機動車輛的總成通風和/或排氣的空氣。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機動車輛前端(2),其特征在于,這些進入開口之一被設置為用于輸入用于對該總成進行冷卻或調溫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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