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排氣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79426.2 | 申請日: | 2020-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084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G.萊奧波爾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費希爾汽車系統有限責任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34 | 分類號: | B60H1/34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趙伯俊;司昆明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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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排氣裝置 | ||
1.排氣裝置,其具有空氣通道(2)和操縱元件(52),在所述空氣通道中布置有第一空氣導向元件(7),所述第一空氣導向元件能夠圍繞第一樞轉軸線(8)樞轉,從而使得穿過所述空氣通道(2)的氣流能夠被偏轉到一側,所述操縱元件能夠移動并且能夠圍繞在所述操縱元件(52)的移動方向上伸展的第二樞轉軸線(13;23)樞轉并且與所述第一空氣導向元件(7)驅動連接,從而使得所述操縱元件(52)的移動或者樞轉使所述第一空氣導向元件(7)樞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樞轉軸線(8)和所述第二樞轉軸線(13;23)彼此成銳角地伸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52)機械地與所述第一空氣導向元件(7)驅動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52)具有作為唯一的平移自由度的移動方向和/或作為唯一的旋轉自由度的圍繞所述第二樞轉軸線(13;23)的可樞轉性。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52)是能夠手動地運動的操作元件(12)。
5.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1)具有能夠手動地運動的操作元件(12),所述操作元件與所述操縱元件(52)驅動連接,從而使得通過使所述操作元件(12)運動能夠使所述操縱元件(52)移動和/或樞轉。
6.根據權利要求4或者5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12)能夠圍繞第三樞轉軸線(37)和第四樞轉軸線(38)樞轉或者能夠圍繞所述第三樞轉軸線(37)樞轉并且能夠在一個移動方向上移動或者能夠在兩個移動方向上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元件(12)與每個空氣導向元件(7、9)都具有間距。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或者多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1)具有補償間距的連接裝置(26、33、40),所述補償間距的連接裝置將所述操作元件(12)的運動傳遞到所述操縱元件(52)上并且補償所述操作元件(12)與所述操縱元件(52)的間距變化。
9.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氣裝置(1)具有兩個補償間距的連接裝置(26、33),所述兩個補償間距的連接裝置中的補償間距的第一連接裝置(26)將所述操作元件(12)的第一運動傳遞到所述操縱元件(52)上并且補償所述操作元件(12)與所述操縱元件(52)的間距變化,所述兩個補償間距的連接裝置中的補償間距的第二連接裝置(33)將所述操作元件(12)的第二運動傳遞到所述操縱元件(52)上并且補償所述操作元件(12)與所述操縱元件(52)的間距變化。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者9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26)具有在槽(19)中的球頭(20),從而使得在所述球頭(20)與所述槽(19)之間傳遞所述球頭(20)的橫向于所述槽的槽側面的運動,并且所述槽(19)與所述球頭(20)能夠在所述槽(19)的縱向上和在所述槽(19)的深度方向上相對運動。
11.根據權利要求8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排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33)具有在盲孔中的球頭(27),所述盲孔具有尤其為正方形的或者圓形的橫截面,從而使得在所述球頭(27)與所述盲孔之間傳遞所述球頭(27)的橫向于所述盲孔的運動,并且所述盲孔與所述球頭(27)能夠在所述盲孔的深度方向上相對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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