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人售賣柜及無人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40262.2 | 申請日: | 2020-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530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1 |
| 發明(設計)人: | 陳欣然;張劍鋒;閆智韡;閆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1/00 | 分類號: | G07F11/00;G07F11/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成律師事務所 11646 | 代理人: | 張江陵 |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區未來科***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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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人 售賣 | ||
本申請公開一種無人售賣柜及無人車,涉及無人車、無人駕駛或自動駕駛技術領域。無人售賣柜包括柜體、擋料機構和傳送機構;柜體具有儲貨倉和取貨格口;擋料機構和傳送機構設置于柜體內,傳送機構位于儲貨倉的下方;擋料機構構造成阻擋或釋放儲貨倉內的商品,以使上下疊放的一列商品逐一地下落至傳送機構上,傳送機構構造成將落下的商品傳送至取貨格口。無人售賣柜能夠快速便捷地進行貨物取放。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無人車、無人駕駛或自動駕駛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無人售賣柜及無人車。
背景技術
傳統的無人售貨柜在調取貨物時,需要借助多個移動升降機構來進行取放,取放動作復雜,并且占用太多的柜體內部空間,使得柜體儲存空間大打折扣。
發明內容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無人售賣柜及無人車,無人售賣柜能夠快速便捷地進行貨物取放。
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無人售賣柜,無人售賣柜包括柜體、擋料機構和傳送機構;柜體具有儲貨倉和取貨格口;擋料機構和傳送機構設置于柜體內,傳送機構位于儲貨倉的下方;擋料機構構造成阻擋或釋放儲貨倉內的商品,以使上下疊放的一列商品逐一地下落至傳送機構上,傳送機構構造成將落下的商品傳送至取貨格口。
上述技術方案,擋料機構的開合能夠釋放和阻擋儲貨倉內上下疊放的一列商品,使得由下至上的一列商品能夠逐一地利用重力自發下落至傳送機構上,傳送機構直接將落下的商品傳送至取貨格口,整個取貨過程動作簡單便捷。
結合第一方面,在本申請的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擋料機構包括第一擋料件和第二擋料件;第一擋料件位于第二擋料件的下方,第一擋料件構造成阻擋或釋放一列商品中最下方的一個商品,第二擋料件構造成阻擋或釋放一列商品中與最下方的一個商品相鄰的一個商品。
上述技術方案,通過上下間隔設置的第二擋料件和第一擋料件對商品進行阻擋或釋放的聯動動作,使得每次取貨過程中在第一擋料件與第二擋料件之間能夠限定一個待下落的商品,取貨完成后再補入新的商品至第一擋料件與第二擋料件之間,提高了取貨的效率。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本申請的第一方面的第二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第一擋料件和第二擋料件均為聯動凸臺。
上述技術方案,采用聯動凸臺作為第一擋料件和第二擋料件,所占空間較小,便于操控。其中在下方設置兩個聯動凸臺,通過兩個聯動凸臺的配合卡住最下方的一個商品的前后底端,從而進行阻擋以及進一步的釋放。同理,在上方設置兩個配合的聯動凸臺來卡住與最下方商品相鄰的一個商品的前后底端。
結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種可能的實現方式,在本申請的第一方面的第三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無人售賣柜還包括控制器;當控制器接收到用戶付費成功的指令時,控制器控制第一擋料件打開,第二擋料件保持關閉;第一擋料件打開第一預設時間后,控制器控制第一擋料件關閉,第二擋料件打開;第二擋料件打開第二預設時間后,控制器控制第二擋料件關閉。
上述技術方案,控制器能夠通過識別用戶付費指令、第一預設時間以及第二預設時間,來精確及時地控制第一擋料件和第二擋料件的配合動作,從而無縫銜接地完成使最下方的商品下落、補充商品至第一擋料件與第二擋料件之間的兩個動作。
結合第一方面,在本申請的第一方面的第四種可能的實現方式中,無人售賣柜還包括單向門;單向門設置在取貨格口的后方,單向門可朝向取貨格口單向地打開。
上述技術方案,用戶從取貨格口取走商品時,單向門能夠保證用戶只取走付費的商品,不會取走其他未付費的商品,并且防止用戶觸碰到取貨格口以外的設備,提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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