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運輸至少一名乘員的系統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535765.0 | 申請日: | 2020-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76480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H·威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約瑟夫威根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3G21/04 | 分類號: | A63G21/04;A63G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拉***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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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運輸 至少 乘員 系統 | ||
1.一種用于運輸至少一名乘員的系統(1),其中,該系統(1)具有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其中,至少一個車輛(7)位于該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上,所述至少一個車輛能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上行駛,其中,車輛(7)和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通過驅動裝置(2)作用連接,其中,驅動裝置(2)被設計為直線電機,其中,所述至少一個車輛(7)具有用于影響所述至少一個車輛(7)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上的速度的第一控制裝置,其中,該第一控制裝置能夠作為乘員控制裝置由車輛(7)中的至少一名乘員手動地操縱,其中,每個車輛(7)的速度由相應車輛中的乘員自己確定,
其中,直線電機的定子(25)作為被動的反應部件布置在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的區(qū)域中,而作為主動的電磁驅動元件的動子(14)由所述至少一個車輛(7)接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第一軌道(5)具有用于接納和引導所述至少一個車輛(7)的兩條第一行駛軌(10a、10b)。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驅動裝置(2)的直線電機具有自動的第二控制裝置,該自動的第二控制裝置的地位高于第一控制裝置,該自動的第二控制裝置基于兩個或更多車輛(7)彼此間的間距、車輛(7)的速度和/或路線走向給直線電機傳輸相應信號,以便使單個車輛(7)的行駛速度被加速或制動或停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直線電機是無接觸式的,其中在定子(25)和動子(14)之間存在間距(22)。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車輛(7)在第一行駛軌(10a、10b)上的引導和行駛通過各自的一個或多個第一滾輪組(11a、11b)實現。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除了第一軌道(5)外,還設有第二軌道(15)。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軌道(15)包括兩個第二行駛軌(17a、17b),其中在第一軌道(5)的每一側都延伸有一條第二行駛軌(17a、17b)。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車輛(7)在第二行駛軌(17a、17b)上的引導和行駛通過一個或多個第二滾輪組(16a、16b)實現。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第一軌道(5)和第二軌道(15)由連續(xù)的基架(3)保持。
10.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車輛(7)具有客艙(8),該客艙通過連接裝置(30)與驅動裝置(2)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裝置(30)被設計成沿豎軸(30c)的方向并且橫向于軌道(5、15)的走向浮動的支承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為了在加速和制動時無急動地傳遞力,連接裝置(30)沿軌道(5、15)的縱向方向不具有游隙。
13.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1),其特征在于,第一控制裝置和/或第二控制裝置與位于車輛中的動子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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