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穿戴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17547.4 | 申請日: | 2020-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192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彭嘉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匯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B5/0408 | 分類號: | A61B5/04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匯思誠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馮偉 |
| 地址: | 518045 廣東省深圳***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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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穿戴 電子設備 | ||
1.一種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包括:本體、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所述第一連接帶和所述第二連接帶分別與所述本體的兩側相連接;
所述本體包括設置于其底部的第一接觸端和第二接觸端;
所述第一連接帶包括設置于其上的第三接觸端,所述第三接觸端和所述第一接觸端電連通,形成第一電極,所述第一電極用于與被測對象接觸;
所述第二連接帶包括設置于其上的第四接觸端,所述第四接觸端和所述第二接觸端電連通,形成第二電極,所述第二電極用于與被測對象接觸;
以及
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包括第三電極,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通過所述第一電極、所述第二電極和所述第三電極獲取所述被測對象的心電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觸端和所述第二接觸端的面積相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接觸端和所述第四接觸端的面積相等。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接觸端和所述第二接觸端關于所述本體的底部的中心軸呈對稱分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接觸端和所述第四接觸端關于所述本體的底部的中心軸呈對稱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1-3或者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連接帶上的第一生耳和設置在所述第二連接帶上的第二生耳;
所述第一接觸端和所述第三接觸端分別與所述第一生耳電連通;以及
所述第二接觸端和所述第四接觸端分別與所述第二生耳電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接觸端和所述第三接觸端分別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一生耳電連通;以及
所述第二接觸端和所述第四接觸端分別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二生耳電連通。
8.根據權利要求1-3或者5中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還包括設置在其兩側的第一公端和第二公端;
所述第一連接帶還包括設置在其一側的第一母端,所述第一公端和第一母端可緊密相扣實現電連通;以及
所述第二連接帶還包括設置在其一側的第二母端,所述第二公端和第二母端可緊密相扣實現電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公端的表面設置有第一金屬觸點,所述第一母端的表面設置有第二金屬觸點,當所述第一公端和所述第一母端相扣時,所述第一金屬觸點和第二金屬觸點電接觸;以及
所述第二公端的表面設置有第三金屬觸點,所述第二母端的表面設置有第四金屬觸點,當所述第二公端和所述第二母端相扣時,所述第三金屬觸點和第三金屬觸點電接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接觸端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一金屬觸點電連通,所述第三接觸端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二金屬觸點電連通;以及
所述第二接觸端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二金屬觸點電連通,所述第四接觸端通過金屬絲與所述第四金屬觸點電連通。
11.根據權利要求1中任一項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可穿戴電子設備是腕帶式可穿戴電子設備。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帶和第二連接帶均為柔性表帶。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可穿戴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接觸端和所述第四接觸端是金屬導電布或者是可導電的柔性薄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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