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下部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16687.X | 申請日: | 2020-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242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16 |
| 發明(設計)人: | 長屋曉;戶田吉美;池田洋三;服部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2D21/02 | 分類號: | B62D21/02;B62D21/09;B62D25/20;B62D31/02;B60K1/04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高培培;趙晶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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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下部結構 | ||
1.一種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具備:
一對中央縱梁,在車輛的地板下,沿車輛前后方向延伸;
第一橫梁,沿車寬方向延伸而連結所述一對中央縱梁;
第二橫梁,在比所述第一橫梁靠車輛前后方向后側處,沿車寬方向延伸而連結所述一對中央縱梁;
主電池,配置于由所述一對中央縱梁、所述第一橫梁及所述第二橫梁包圍的地板下空間,并向動力單元供給電力;
一個以上的支承板,配置于所述地板下空間的角部;及
車載設備,載置于所述支承板,
所述支承板與所述中央縱梁和所述第一橫梁或所述第二橫梁這兩者連接,并連結兩者,
所述支承板具有:
第一連接部,上表面與所述中央縱梁的底面進行連結;和
第二連結部,上表面與所述第一橫梁或所述第二橫梁的底面進行連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是貯存有液體的液體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是貯存車載的空調裝置所使用的水的水箱。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是貯存空氣懸架所使用的空氣的空氣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載設備為向車輛輔機供給電力的輔機電池。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輛僅在車寬方向單側的側面設置有車門,
所述車載設備僅配置于所述地板下空間的角部當中的所述車門的車寬方向相反側的角部,而沒有配置于與所述車門處于車寬方向同一側的角部。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下部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承板設置于所述地板下空間的全部4個角部,
在4個所述支承板分別載置有所述車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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