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拋光頭組件及石材拋光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515097.5 | 申請日: | 2020-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4615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5 |
| 發明(設計)人: | 李振;王學斌;姜廷鋒;趙長健;王生貴;程昊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高仙自動化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B7/18 | 分類號: | B24B7/18;B24B45/00;B24B47/12;A47L11/14;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品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332 | 代理人: | 胡彬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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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拋光 組件 石材 機器人 | ||
1.一種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拋光盤組件(1),多個所述拋光盤組件(1)沿高度方向依次疊置,每個所述拋光盤組件(1)的周壁上均設有凸出部(111);
旋轉架(2),罩設于多個所述拋光盤組件(1)外,所述旋轉架(2)的周壁上設有:
沿高度方向延伸的豎向卡槽(23);
L型滑槽,所述L型滑槽包括相互垂直延伸的第一卡槽(24)和第二卡槽(25),所述第一卡槽(24)設于所述豎向卡槽(23)的下方開口,所述第一卡槽(24)的延伸方向與所述豎向卡槽(23)的延伸方向垂直,所述第二卡槽(25)與所述旋轉架(2)的下邊緣貫通;
所述凸出部(111)可與所述豎向卡槽(23)、所述第一卡槽(24)和所述第二卡槽(25)滑動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卡槽(24)包括上下相對的第一槽壁(241)和第二槽壁(242)以及連接所述第一槽壁(241)和所述第二槽壁(242)的槽底(243),所述豎向卡槽(23)的下方開口貫穿設置于所述第一槽壁(241)上且與所述槽底(243)間隔一定距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架(2)上于所述豎向卡槽(23)的下方開口處設置有水平可活動地限位組件(3),所述限位組件(3)可供所述凸出部(111)豎向移動至所述第一卡槽(24)中并抵壓位于所述第一卡槽(24)內的所述凸出部(111)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組件(3)包括:
滑動組件(32),水平可滑動地設置于所述旋轉架(2)上;
彈性件,用于驅動所述滑動組件(32)凸出所述豎向卡槽(23)的側壁;
卡止件(31),所述滑動組件(32)回收于所述豎向卡槽(23)的側壁中時,所述卡止件(31)與所述滑動組件(32)卡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彈性下壓件(4),所述旋轉架(2)包括頂部件(21),所述頂部件(21)間隔設置于最上部的所述拋光盤組件(1)的上方,所述彈性下壓件(4)設置于所述頂部件(21)和最上部的所述拋光盤組件(1)之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裝座(5),所述安裝座(5)設置于最上部的所述拋光盤組件(1)的上方,所述彈性下壓件(4)遠離所述頂部件(21)的一端與所述安裝座(5)連接,所述旋轉架(2)上還設置有限位部(2615),用于限制所述安裝座(5)向下移動。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座(5)和/或所述頂部件(21)上設置有卡勾(51),所述卡勾(51)與所述彈性下壓件(4)卡接。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出部(111)設置有多個,多個所述凸出部(111)于所述拋光盤組件(1)的周向間隔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拋光頭組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驅動所述旋轉架(2)旋轉的第一驅動組件(10),所述旋轉架(2)通過所述凸出部(111)帶動所述拋光盤組件(1)一并旋轉。
10.一種石材拋光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拋光頭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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