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513440.2 | 申請日: | 2020-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6852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范信鑫;羅建平;羅懷翔;李小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聚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G06Q30/06;G06Q50/16 |
| 代理公司: | 重慶創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50125 | 代理人: | 李智祥 |
| 地址: | 400060 重慶***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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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房屋 交易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包括服務器及在所述服務器上運行的運營管理平臺,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注冊有房屋業主和房屋銷售人員,所述房屋業主在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發布待租/售房屋的房源信息,并且所述房屋業主委托所述房屋銷售人員進行房屋交易;
所述待租/售房屋的門上安裝有智能電子鎖,所述房屋銷售人員通過智能手機開鎖,然后帶領客戶看房,所述服務器記錄開鎖信息及記錄所述待租/售房屋的交易信息,所述開鎖信息包括開鎖人、開鎖時間及待租/售房屋的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還包括在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注冊的房屋銷售管理人員,所述房屋銷售管理人員通過所述開鎖信息查看所述房屋銷售人員接待客戶的情況,所述房屋銷售管理人員通過所述交易信息分析行業銷售狀況。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驟:
S1.房屋業主、房屋銷售人員和房屋銷售管理人員通過智能手機在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分別注冊;
S2.房屋業主在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發布待租/售房屋信息,并委托所述房屋銷售人員銷售,房屋銷售人員在所述運營管理平臺上設置待租/售房屋狀態,設置狀態為以下四種狀態中的一種:在售、在租、已售和已租;
S3.所述房屋銷售人員帶領客戶看房,確認所述智能手機是否開啟藍牙,若未開啟則開啟所述智能手機上藍牙,若開啟藍牙則啟動所述智能電子鎖,智能電子鎖與智能手機通過藍牙連接,智能手機通過APP或小程序讀取所述智能電子鎖信息;
S4.所述智能電子鎖分析及判斷所述智能電子鎖與所述智能手機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0.3米,如果小于0.3米,則判斷待租/售房屋的狀態,如果待租/售房屋的狀態是在售或在租狀態,則所述運營管理平臺向所述智能電子鎖發出開鎖指令,并記錄開鎖信息;
如果所述智能電子鎖與所述智能手機之間的距離大于0.3米,則持續分析及判斷所述智能電子鎖與所述智能手機之間的距離是否小于0.3米,直至小于0.3米;
如果待租/售房屋的狀態是已售或已售狀態,則所述運營管理平臺向所述智能手機發出提示以停止租/售;
S5.智能電子鎖上報開鎖信息至運營管理平臺;
S6.智能電子鎖開鎖,所述房屋銷售人員帶領客戶看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無線連接方式為藍牙連接。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在步驟S6中,智能電子鎖上報電量信息至運營管理平臺。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房屋看房交易管理方法,其特征是:在步驟S1中,所述注冊的方式為智能手機掃描二維碼,然后由所述運營管理平臺判定是否為注冊賬戶,如果是注冊賬戶則進行步驟S2,如果不是注冊賬戶則進行注冊,并提交相應的身份信息。
7.一種房屋看房交易智能管理系統,其特征是:包括服務器以及與所述服務器無線連接的智能手機和智能電子鎖,所述服務器上運行有運營管理平臺,所述運營管理平臺設置有賬號注冊模塊、房屋信息模塊、開鎖信息模塊、房屋狀態模塊、價格設置模塊和數據分析模塊,所述智能電子鎖設置有藍牙通信模塊、距離感應模塊和電量監控模塊;
其中所述賬號注冊模塊,用于房屋業主、房屋銷售人員和房屋銷售管理人員注冊個人身份信息;
所述房屋信息模塊,用于房屋業主輸入及存儲房屋信息;
所述藍牙通信模塊,用于與所述智能手機的藍牙連接;
所述距離感應模塊,安裝在所述智能電子鎖內并與所述藍牙通信模塊配合,通過信號的強弱來推算智能手機與智能電子鎖之間的距離;
所述開鎖信息模塊,用于向智能電子鎖發布開關鎖指令;
所述房屋狀態模塊,用于設定房屋為以下四種狀態中的一種:在售、在租、已售和已租;
所述價格設置模塊,用于設置和調整待租/售房屋的租/售價格;
所述數據分析模塊,用于分析整合多個開鎖信息;
所述電量監控模塊,用于監控和顯示智能電子鎖的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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