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及兒童電動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99832.8 | 申請日: | 2020-06-0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6082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15 |
| 發明(設計)人: | 賴民杰;陳志勇;葉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春風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B60L3/00;B62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薛嬌 |
| 地址: | 311100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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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兒童 電動車 控制系統 | ||
1.一種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輛控制器、無線發射模塊和無線接收模塊;
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用于設置在兒童電動車上,當所述兒童電動車啟動上電后,向所述無線接收模塊周期性的發送距離探測信號,基于所述距離探測信號的返回時間確定所述無線發射模塊與所述無線接收模塊之間的距離,當所述距離超過預設安全距離時,生成報警信號,并將所述報警信號同時發送至所述車輛控制器和所述無線接收模塊;
所述車輛控制器用于設置在所述兒童電動車上,在接收到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發送的所述報警信號后,控制所述兒童電動車停止行駛或限速行駛;
所述無線接收模塊用于放置在家長的視線范圍內,與家長的移動終端無線連接,接收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發送的所述距離探測信號,并將所述距離探測信號反射回至所述無線發射模塊,還用于接收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發送的所述報警信號,并將所述報警信號轉發至所述移動終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發射模塊包括:第一MCU芯片、射頻芯片和第一射頻天線;
所述射頻芯片分別與所述第一MCU芯片和所述第一射頻天線連接,所述第一MCU芯片用于控制所述射頻芯片通過所述第一射頻天線向所述無線接收模塊周期性發送所述距離探測信號,并基于所述距離探測信號的返回時間確定所述無線發射模塊與所述無線接收模塊之間的距離,當所述距離超過所述預設安全距離時,生成所述報警信號,并將所述報警信號同時發送至所述車輛控制器和所述無線接收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發射模塊還包括:第一報警器;
所述第一報警器與所述第一MCU芯片連接,用于接收所述第一MCU芯片發送的所述報警信號,并進行報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模塊包括:第二射頻天線、第二MCU芯片和無線通信模塊;
所述第二射頻天線用于接收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發送的所述距離探測信號,并將所述距離探測信號反射回至所述無線發射模塊,還用于接收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發送的所述報警信號,并將所述報警信號發送至所述第二MCU芯片;
所述第二MCU芯片用于將所述報警信號通過所述無線通信模塊轉發送至家長的移動終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通信模塊為藍牙模塊。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模塊還包括:第二報警器;
所述第二報警器與所述第二MCU芯片連接,用于接收所述第二MCU芯片發送的所述報警信號,并進行報警。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模塊還包括:狀態指示燈;
所述狀態指示燈與所述第二MCU芯片連接,用于在所述第二MCU芯片處于工作狀態時指示燈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發射模塊和所述無線接收模塊之間采用雙向射頻技術進行通信。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無線接收模塊,還用于接收家長通過所述移動終端重新設置并發送的所述兒童電動車與所述無線接收模塊之間的安全距離信息,和/或限速信息,并將所述安全距離信息和/或所述限速信息發送至所述無線發射模塊,由所述無線發射模塊對自身已存儲的安全距離信息和限速信息進行更新。
10.一種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意一項所述的兒童電動車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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