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自卸車貨廂及自卸車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492717.8 | 申請日: | 2020-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1943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王海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王海龍 |
| 主分類號: | B60P7/02 | 分類號: | B60P7/02;B60P1/43;E05F15/50 |
| 代理公司: | 長沙德恒三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29 | 代理人: | 呂春霞 |
| 地址: | 414000 湖南省岳陽***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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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卸車 | ||
1.一種自卸車貨廂,包括車廂(1),車廂(1)尾端設有后門(2),車廂(1)的頂部設有翻轉式的頂蓋(3),所述頂蓋(3)用于打開和關閉所述車廂(1),車廂(1)前、后外側面上均設有頂蓋翻轉裝置,頂蓋翻轉裝置包括前翻轉臂(5)、后翻轉臂(6),前翻轉臂(5)和后翻轉臂(6)的上端通過回轉軸與頂蓋(3)的側邊連接,前翻轉臂(5)和后翻轉臂(6)的下端通過回轉軸與車廂(1)連接,車廂(1)尾端外側面上設有翻轉油缸(7),翻轉油缸(7)內的伸縮桿通過接頭與后翻轉臂(6)鉸接;其中頂蓋(3)的側邊上設有翻轉定位塊(8),前翻轉臂(5)上對應翻轉定位塊(8)處設有支撐塊(9);頂蓋(3)通過頂蓋翻轉裝置翻轉后,翻轉定位塊(8)與支撐塊(9)相互配合能對翻轉后的頂蓋(3)進行限位,使頂蓋(3)位于駕駛室的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1)的兩個側板的頂部分別具有沿車廂(1)的長度方向延伸的第一斜面(10),所述第一斜面(10)的內端相對第一斜面(10)的外端向下傾斜,所述頂蓋(3)頂部的兩側分別具有沿頂蓋(3)的長度方向延伸的第二斜面(11),所述第二斜面(11)的內端相對第二斜面(11)的外端向下傾斜,在頂蓋(3)關閉所述車廂(1)時,所述第一斜面(10)和所述第二斜面(11)相互配合抵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面(10)為平面,所述第二斜面(11)為平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面(10)為弧形凹面,所述第二斜面(11)為弧形凸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車廂(1)的兩個側板的頂部還分別具有沿車廂(1)的長度方向延伸的第三斜面(12),所述第三斜面(12)的內端相對第三斜面(12)的外端向上傾斜,所述第一斜面(10)位于第三斜面(12)的內側,所述頂蓋(3)頂部的兩側還分別具有沿頂蓋(3)的長度方向延伸的第四斜面(13),所述第四斜面(13)的內端相對第四斜面(13)的外端向上傾斜,所述第二斜面(11)位于第四斜面(13)的內側,在頂蓋(3)關閉所述車廂(1)時,所述第一斜面(10)和所述第二斜面(11)相互配合抵接,所述第三斜面(12)和所述第四斜面(13)相互配合抵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斜面(12)為平面,所述第四斜面(13)為平面。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斜面(12)為弧形凹面,所述第四斜面(13)為弧形凸面。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斜面(10)和第三斜面(12)的上端相交成一條線。
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項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斜面(11)設有凹槽,所述凹槽沿頂蓋(3)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凹槽內設有密封條。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自卸車貨廂,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條為橡膠條。
10.一種自卸車,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盤、舉升裝置及權利要求1至9任意一項所述的自卸車貨廂;所述車廂(1)設置于所述底盤上,且其一端與底盤鉸接;所述舉升裝置設于底盤與車廂(1)之間,用于驅使車廂(1)相對底盤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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