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工業(yè)互聯網數據資產確權和交易方法及平臺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418506.X | 申請日: | 2020-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8129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fā)明(設計)人: | 杜棟棟;田野;胡戎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工業(yè)互聯網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6F16/27 | 分類號: | G06F16/27;G06F21/62;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尚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0 | 代理人: | 司立彬 |
| 地址: | 100102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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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工業(yè) 互聯網 數據 資產 確權 交易 方法 平臺 | ||
1.一種工業(yè)互聯網數據資產確權和交易方法,其步驟包括:
1)利用標識解析系統對數據所有方申請注冊的數據D1進行注冊并為該數據D1分配數據標識ID1、生成數據摘要A1,然后將數據標識ID1及數據摘要A1上傳至區(qū)塊鏈,區(qū)塊鏈對該數據D1驗證通過后進行廣播并為該數據D1設置智能合約;所述數據摘要A1的信息包含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使用規(guī)則、認證信息;
2)標識解析系統收到數據使用方發(fā)出的對該數據的數據使用請求時,返回該數據標識ID1及數據摘要A1給該數據使用方;
3)標識解析系統收到該數據使用方發(fā)出的查詢請求時,將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發(fā)給智能合約引擎;該查詢請求包括該數據標識ID1;
4)智能合約引擎判定該數據使用方滿足所述智能合約的各項條件后,進行步驟5);
5)智能合約引擎根據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獲取數據D1;如果根據智能合約允許該數據使用者取走數據D1,則將該數據D1發(fā)送給該數據使用者;否則智能合約引擎通過所述智能合約生成一數據D2并通過標識解析服務創(chuàng)建對應的數據標識ID2及數據摘要A2,傳至區(qū)塊鏈的權限鏈;
6)智能合約引擎根據該數據標識ID2的數據訪問路徑獲取該數據D2并發(fā)送給該數據使用方;
7)智能合約引擎將數據D1的使用記錄,數據標識ID2與數據標識ID1之間的溯源關系上傳至區(qū)塊鏈的存證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智能合約調用數據中臺的ETL服務生成數據D2。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所有方為第三方云平臺。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如果該數據D1存儲在第三方平臺時,步驟4)中還需要從區(qū)塊鏈獲得該數據標識ID1對應的認證信息,用于智能合約引擎從第三方平臺去獲取D1的原始數據;步驟5)中智能合約引擎根據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與該數據標識ID1對應的認證信息從第三方平臺獲取數據D1。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所有方為設定數據中心。
6.一種工業(yè)互聯網數據資產確權和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包括標識解析系統和區(qū)塊鏈;其中,
標識解析系統,用于對數據所有方申請注冊的數據D1進行注冊并為該數據D1分配數據標識ID1、生成數據摘要A1,然后將數據標識ID1及數據摘要A1上傳至區(qū)塊鏈;以及收到數據使用方發(fā)出的對該數據的數據使用請求時,返回該數據標識ID1及數據摘要A1給該數據使用方;以及收到該數據使用方發(fā)出的查詢請求時,將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發(fā)給智能合約引擎;該查詢請求包括該數據標識ID1,所述數據摘要A1的信息包含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方法、認證信息;
區(qū)塊鏈,用于對該數據D1驗證通過后進行廣播并為該數據D1設置智能合約;
智能合約引擎,用于判定該數據使用方滿足所述智能合約的各項條件后,根據該數據D1的訪問路徑獲取數據D1;如果根據智能合約允許該數據使用者取走數據D1,則將該數據D1發(fā)送給該數據使用者;否則智能合約引擎通過所述智能合約生成一數據D2并通過標識解析服務創(chuàng)建對應的數據標識ID2及數據摘要A2,傳至區(qū)塊鏈的權限鏈;以及根據該數據標識ID2的數據訪問路徑獲取該數據D2并發(fā)送給該數據使用方,以及將數據D1的使用記錄,數據標識ID2與數據標識ID1之間的溯源關系上傳至區(qū)塊鏈的存證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業(yè)互聯網數據資產確權和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智能合約引擎調用數據中臺的ETL服務生成數據D2。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業(yè)互聯網數據資產確權和交易平臺,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所有方為第三方云平臺或設定數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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