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烹飪器具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414687.9 | 申請日: | 2020-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6241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福兵;鄭帥軍;李永強;熊告洪;王正清;左祥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飛利浦(嘉興)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27/00 | 分類號: | A47J27/00;A47J36/00;A47J36/32;A47J43/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范有余 |
| 地址: | 314036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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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烹飪 器具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烹飪器具,包括淘洗裝置(30),其特征在于,所述淘洗裝置(30)包括:
筒體(310),沿其相對于水平方向傾斜布置的縱向軸線(X)延伸,所述筒體(310)限定用于容納食材的腔室(316),并且所述筒體(310)包括:
第一進口(311)和第一出口(312),被分別設置在所述筒體(310)的第一端和與所述第一端相對的第二端;
給水部(314),被配置為將水供給到所述腔室(316)中以清洗所述食材;
分離部(313),在所述第一進口(311)與所述第一出口(312)之間被設置在所述筒體(310)上,并且被配置允許所述水離開所述腔室(316)而所述食材不能穿過所述分離部(313);
輸送單元(330),被配置為將經由所述第一進口(311)投入到所述腔室(316)中的所述食材輸送至所述第一出口(312)。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給水部(314)在所述第一進口(311)與所述第一出口(312)之間被設置在所述筒體(310)上,并且包括限定縱軸線(Y)的噴嘴;并且
所述縱軸線(Y)與所述縱向軸線(X)成一定角度相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在由所述縱軸線(Y)和所述縱向軸線(X)所形成的平面(XY)中,所述縱軸線(Y)與所述縱向軸線(X)之間形成的銳角是5-85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進口(311)和所述第一出口(312)被分別設置在所述平面(XY)兩側;并且
所述分離部(313)與所述第一出口(312)位于所述平面(XY)的同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輸送單元(330)包括:轉軸(332),被配置為能夠在所述筒體(310)中轉動;以及
螺旋葉片(333),被配置為隨所述轉軸(332)一起轉動,以在攪拌所述食材的同時將所述食材輸送至所述第一出口(312)。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分離部(313)包括網狀部,使得所述水能夠通過所述網狀部而所述食材不能穿過所述網狀部。
7.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筒體(310)還包括排氣部(315),被配置為允許所述腔室(316)和外部環境之間的空氣流通。
8.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一項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濾水裝置(40),所述濾水裝置(40)包括:
筒狀體(410),包括:
第二入口(411),與所述第一出口(312)連通;
第二出口(413),被配置為允許所述食材離開所述筒狀體(410);
濾水部(412),被配置為允許混合在所述食材中的至少一部分水離開所述筒狀體(410);
芯部組件(420),可移動地設置在所述筒狀體(410)中,并且被配置為將經濾水的所述食材推送至所述第二出口(413)。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芯部組件(420)包括:
第一擋板(422),被配置為能夠在所述筒狀體(410)中的初始位置和排空位置之間移動;以及
芯軸(421),被配置為受動力單元的驅動而移動所述第一擋板(422);
其中所述第一擋板(422)的周向表面與所述筒狀體(410)的內壁表面之間流體地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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