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403921.8 | 申請日: | 2020-05-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4217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6 |
| 發明(設計)人: | 程飛;郝義國;陳華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格羅夫氫能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B60L3/12 |
| 代理公司: | 武漢知產時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2238 | 代理人: | 馬帥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未來***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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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料電池 汽車 電機 控制 方法 | ||
1.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基于整車控制器、電機控制器、電機和減速器實現;所述整車控制器與所述電機控制器電連接;其特征在于,該防抖控制方法包括:
所述整車控制器通過采集手剎狀態信號、剎車深度信號和檔位狀態信號來識別駕駛員的操作意圖,并根據駕駛員的操作意圖來判斷整車是否具備進入電機防抖準備狀態的條件;
當所述整車控制器判斷出整車具備進入電機防抖準備狀態的條件時,所述整車控制器采集油門開度信號、剎車深度信號、檔位開關狀態信號、手剎狀態信號和整車狀態信息的數據,并根據所采集的數據判斷電機是否需要進行防抖處理;
當所述整車控制器接收到的數據顯示汽車的手剎為放下狀態,且剎車踏板深度不大于第一設定值,且汽車的檔位處于前進檔或倒退檔時,所述整車控制器判斷出需要進行防抖處理,所述整車控制器發送目標扭矩信號給所述電機控制器,所述電機控制器響應所述目標扭矩信號,控制所述電機執行所述目標扭矩,以防止所述電機發生抖動;
所述目標扭矩信號包括第一目標扭矩、第二目標扭矩、第三目標扭矩和第四目標扭矩;當所述整車控制器判斷出需要進行防抖處理時,若汽車的檔位處于前進檔,則所述整車控制器連續M幀發送第一目標扭矩的信號,隨后持續發送第二目標扭矩的信號,直至所述整車控制器采集到油門啟動的信號;若汽車的檔位處于后退檔,則所述整車控制器連續M幀發送第三目標扭矩的信號,隨后持續發送第四目標扭矩的信號,直至所述整車控制器采集到油門啟動的信號。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檔位處于空檔或檔位故障狀態時;或者當手剎為拉起狀態時;或者當手剎為放下狀態且剎車踏板深度大于所述第一設定值時;整車不具備進入電機防抖準備狀態的條件;當手剎為放下狀態且剎車踏板深度不大于所述第一設定值時,整車具備進入電機防抖準備狀態的條件。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設定值為剎車踏板總深度的10%。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M的取值范圍為3~7;每幀的周期為5~20ms。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目標扭矩為1~2Nm;所述第二目標扭矩為2~4Nm;所述第三目標扭矩為-2~-1Nm;所述第四目標扭矩為-4~-2N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整車控制器識別駕駛員的操作意圖之前,需判定整車處于可驅動狀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判定整車處于可驅動狀態的條件包括:所述整車控制器檢測到氫燃料電池系統、電池管理系統和電機驅動系統均處于正常狀態。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氫燃料電池汽車的電機的防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車控制器通過CAN總線與所述電機控制器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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