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起升機構的寬調速比控制方法、系統及起升機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97680.0 | 申請日: | 2020-05-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3481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07 |
| 發明(設計)人: | 許輝;關進軍;張超;俞立虎;胡宇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中聯重科建筑起重機械有限責任公司;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C13/22 | 分類號: | B66C13/22;B66C13/16;B66C13/48;B66C23/62;B66C23/8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肖冰濱;王曉曉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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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機構 調速 控制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用于起升機構的寬調速比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所述起升機構的吊載重量;
第一次判斷所述吊載重量是否大于預設重量值;
若所述第一次判斷結果為是,控制變速箱以大速比i1運行,若所述第一次判斷結果為否,控制所述變速箱以小速比i2運行;
獲取變頻器計算的變速箱速比;
檢測所述起升機構運行過程中的當前吊載重量;
第二次判斷所述起升機構運行過程中的所述當前吊載重量與所述變速箱速比是否滿足設計條件:在所述當前吊載重量大于所述預設重量值的情況下所述變速箱速比為所述大速比i1,或者在所述當前吊載重量不大于所述預設重量值的情況下所述變速箱速比為所述小速比i2;
在所述第二次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當前吊載重量控制所述變頻器以調整變頻電機的轉速;以及
在所述第二次判斷結果為否的情況下,控制所述變頻器以降低變頻電機的轉速,控制所述變速箱以與當前速比不同的速比運行,并返回所述第二次判斷所述起升機構運行過程中的當前吊載重量與變速箱速比是否滿足設計條件步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起升機構的寬調速比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起升機構啟動時,變速箱默認以大速比i1運行。
3.一種用于起升機構的寬調速比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寬調速比控制系統,包括:
吊重檢測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起升機構的吊載重量;
變速箱,用于調整運行速比;控制器,用于判斷所述吊載重量是否大于預設重量值,若是,控制所述變速箱以大速比i1運行;若否,控制所述變速箱以小速比i2運行;
變頻器,用于根據變頻電機的轉速與所述起升機構的卷筒的轉速計算變速箱速比,以及用于調整所述變頻電機的轉速;其中,所述變頻器與所述變頻電機相連,所述變頻電機與所述變速箱相連,所述變速箱與所述卷筒相連;
所述吊重檢測傳感器還用于檢測所述起升機構運行過程中的當前吊載重量;以及
所述控制器還用于:
獲取所述變頻器計算的所述變速箱速比;
判斷所述當前吊載重量與所述變速箱速比是否滿足設計條件:在所述當前吊載重量大于所述預設重量值的情況下所述變速箱速比為所述大速比i1,或者在所述當前吊載重量不大于所述預設重量值的情況下所述變速箱速比為所述小速比i2;
在判斷結果為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當前吊載重量控制所述變頻器以調整變頻電機的轉速;
在判斷結果為否的情況下,控制所述變頻器以降低所述變頻電機的轉速;
控制所述變速箱以與當前速比不同的速比運行;
返回所述判斷所述當前吊載重量與所述變速箱速比是否滿足設計條件步驟。
4.一種起升機構,其特征在于,該起升機構包括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起升機構的寬調速比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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