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375055.6 | 申請日: | 2020-05-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168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石菲;梅向瑾 | 申請(專利權)人: | 泉州市橋東商貿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4D17/02 | 分類號: | B64D17/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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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骨架 合并 破口 高空 修復 降落傘 結構 | ||
1.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降落傘結構包含降落傘分隔部分(3),降落傘分隔部分(3)為降落傘的骨架,降落傘的骨架上布置有多個附加桿(7),附加桿(7)上包含輔助環(4),輔助環(4)包含兩個弧形段,弧形段為附加右孔圈(8)和附加左孔圈(9);還包含拉線(1),拉線(1)依次交替穿過相鄰的降落傘分隔部分(3)的輔助環(4)中,在兩側分別伸出左側綜合拉線(6)和右側綜合拉線(2);附加右孔圈(8)和附加左孔圈(9)分別用來容納一條拉線,當拉緊左側綜合拉線(6)和右側綜合拉線(2)的時候,相鄰的兩個降落傘分隔部分(3)能夠接觸甚至閉合;
當降落傘某一分區被火炮或者是子彈打出破口,造成嚴重漏風的時候;
飛行員按下開關(12),對應的分區的兩個降落傘分隔部分(3)能夠接觸甚至閉合,進而實現破口分區的閉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降落傘分隔部分(3)為磁性材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附加桿(7)以及輔助環(4)朝上布置或者朝下布置,降落傘的傘布縫合在骨架上。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降落傘本身的邊沿通過連接繩連接起來連接降落傘背包系統和人體固定部分。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降落傘分隔部分(3)為輕質高分子材料。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分隔出來的降落傘的多個分區中各自包含風壓傳感器,其能測定對應的朝上的風壓;當某個分區中破損后其風壓和別的區域不一致,則判定破損。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左側綜合拉線(6)和右側綜合拉線(2)各自通過自動氣象監測降落傘手持部分(11)進行收放,自動氣象監測降落傘手持部分(11)包含手持環,手持環包含水平軸,水平軸上包含多個開關(12),每個開關(12)對應一個收放部分(13),收放部分能夠收放收放線(14),收放線(14)為左側綜合拉線(6)和右側綜合拉線(2),左側綜合拉線(6)和右側綜合拉線(2)匯合通過收放線支架(15)上的孔后能夠在收放部分(13)上收放。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水平軸、收放部分(13)安裝的軸、收放線支架(15)為一個整體,收放線支架(15)和收放部分(13)之間包含間隙。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骨架合并式破口可高空修復的降落傘結構,其特征在于,收放部分(13)包含收放部分輥子外殼(131),收放部分底部片(132)上安裝著收放部分電機(133),收放部分電機(133)的收放部分電機軸(134)上方通過收放部分軸承(135)安裝在收放部分輥子外殼(131)中,收放部分電機軸(134)上安裝有收放部分齒(137),收放部分齒(137)嚙合收放部分輥子外殼內齒(136);收放部分底部片(132)固定在橫軸上,收放部分輥子外殼(131)能夠被收放部分齒(137)帶動轉動實現收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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