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329944.9 | 申請日: | 2020-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56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迪安·M·賈拉迪;陳輝鵬;穆罕默德·奧馬爾·法魯克;S·M·伊斯坎德·法魯克;高禎彥;羅伯特·威廉·麥科伊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特全球技術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22/20 | 分類號: | B60R22/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連和連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張濤 |
| 地址: | 美國密歇根***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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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座椅 安全帶 高度 調整器 | ||
1.一種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包括:
軌道,其沿著軸線伸長并且包括沿著所述軸線彼此間隔開的多個孔;
滑塊,其可滑動地聯接到所述軌道;
D形環,其由所述滑塊支撐;
銷,其由所述滑塊支撐并且可釋放地與一個相應的孔接合;以及
煙火致動器,其由所述滑塊支撐并且與所述銷接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處理器和存儲指令的存儲器,以響應于檢測到斜向碰撞而致動所述煙火致動器。
3.如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煙火致動器被設計成將所述銷從鎖定位置釋放到解鎖位置。
4.如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由所述滑塊支撐并且與所述銷接合,所述支架被設計成將所述銷從鎖定位置釋放到解鎖位置。
5.如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板簧,所述板簧由所述滑塊支撐并且與所述煙火致動器接合,所述板簧固定在所述銷上并且使所述銷朝向一個相應的孔偏置。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板簧通過所述煙火致動器可相對于所述滑塊從降低位置樞轉到升高位置,當所述板簧處于所述降低位置時,所述銷與所述軌道接合,而當所述板簧處于所述升高位置時,所述銷與所述軌道脫離。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楔形件,所述楔形件由所述滑塊支撐并且與所述煙火致動器接合,所述楔形件在所述板簧與所述滑塊之間被壓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楔形件通過所述煙火致動器可從第一位置滑動到第二位置,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銷與所述軌道接合,而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銷與所述軌道脫離。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板簧通過所述楔形件可相對于所述滑塊從降低位置樞轉到升高位置,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板簧處于所述降低位置,而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板簧處于所述升高位置。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纜索,所述纜索從所述煙火致動器延伸到所述楔形件。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相對于所述楔形件固定并且包括與所述楔形件間隔開的底座,所述支架部分地圍繞所述軌道延伸。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楔形件通過所述支架可從第一位置滑動到第二位置,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銷通過所述支架與所述軌道接合,而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銷通過所述支架與所述軌道脫離。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支架包括從所述底座延伸到所述軌道的彈簧,所述彈簧將所述楔形件偏置在所述第一位置中。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板簧通過所述楔形件可相對于所述滑塊從降低位置樞轉到升高位置,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板簧處于所述降低位置,而當所述楔形件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板簧處于所述升高位置。
15.如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座椅安全帶高度調整器,其中所述煙火致動器包括沿著所述軸線伸長的導線,所述導線圍繞所述軸線盤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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