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機動車輛的風道組件、通風系統(tǒng)、以及機動車輛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317405.3 | 申請日: | 2020-04-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341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8 |
| 發(fā)明(設(shè)計)人: | 安德魯·畢塞爾;塔辛·肖德胡利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蔚來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H1/00 | 分類號: | B60H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瀚仁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82 | 代理人: | 宋寶庫;江宇 |
| 地址: | 中國香港中環(huán)*** | 國省代碼: | 香港;8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用于 機動車輛 風道 組件 通風 系統(tǒng) 以及 | ||
1.一種風道組件(12)、尤其用于機動車輛,所述風道組件包括:
-風道(10),所述風道具有用于引導氣流的內(nèi)腔(22),
-至少一個柔性葉片(18),所述至少一個柔性葉片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風道(10)的內(nèi)腔(22)中,
-附接至所述至少一個葉片(18)的后端(28)的致動元件(26),所述致動元件配置為至少在第一位置與第二位置之間使所述至少一個葉片(18)基本上橫向于所述氣流屈曲,使得所述葉片(18)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上不同地引導所述氣流。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風道組件(12)包括引導元件(20),所述引導元件附接至、尤其容納所述至少一個葉片(18)的前端(24)并且配置為允許所述至少一個葉片(18)的前端(24)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氣流而移動,同時基本上防止所述至少一個葉片(18)的前端(24)橫向于所述氣流而移動。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或2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風道組件(12)包括多個柔性葉片(18),所述多個柔性葉片布置成彼此間隔開并且各自至少部分地布置在所述風道(10)的內(nèi)腔(22)中,優(yōu)選地,所述葉片(18)布置成彼此平行和/或保持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上的相對距離。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的在引用權(quán)利要求2時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18)中的每一個葉片將其相應的前端(24)附接至相應的引導元件(20)。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3或4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多個葉片(18)中的每一個葉片將其相應的后端(28)附接至所述致動元件(26)。
6.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所述致動元件(26)配置為允許每個葉片(18)的后端(28)基本上橫向于所述氣流移動,同時基本上防止每個葉片(18)的后端(28)與所述氣流平行地移動,從而使所述葉片(18)屈曲。
7.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風道(10)的壁包括至少一個孔口或凹部,所述致動元件(26)能夠至少部分地移動到所述至少一個孔口或凹部,以使所述葉片(18)在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屈曲。
8.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所述風道(10)是矩形風道,尤其是所述風道(10)的內(nèi)腔(22)是矩形的,和/或所述出風口(16)是矩形出風口(16)。
9.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3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的屈曲限定屈曲方向,并且沿著所述屈曲方向在每一側(cè)上最靠近所述風道(10)的壁的相應葉片(18)至少使其后端(28)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中的一個位置上與所述風道(10)的壁接觸。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9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葉片(18)中的最靠近所述風道(10)的壁的至少一個葉片在所述后端與所述壁接觸的位置上與所述壁的相鄰上游部分齊平。
11.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2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
所述第一位置與所述第二位置之間的屈曲限定屈曲方向,并且在所述屈曲方向上最靠近所述風道(18)的壁的至少一個葉片(18)形成所述風道(10)的內(nèi)腔的邊界。
12.根據(jù)前述權(quán)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12),其中,所述風道(10)在基本上與所述葉片(18)的下游的后端(28)的軸向區(qū)域垂直的方向上向外擴張(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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