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汽車整車快速爆胎試驗用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301214.8 | 申請日: | 2020-04-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372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26 |
| 發明(設計)人: | 葉修偉;任基科;黃影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鑫御馳汽車配件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G01M17/06 |
| 代理公司: | 鄭州意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41138 | 代理人: | 韓曉莉;張燕紅 |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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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汽車 整車 快速 試驗 設備 | ||
一種汽車整車快速爆胎試驗用設備,包括設備支架一和設備支架二,所述的設備支架一通過螺栓緊固在進行爆胎測試的車輛大梁安裝孔上,設備支架二通過緊固螺栓與設備支架一相連接,設備支架二的另一端通過支撐軸與爆胎刀具相連接,爆胎刀具繞支撐軸轉動,爆胎刀具上設置有刀具調整孔,啟動銷軸通過設備支架二上的孔位穿入刀具調整孔中與爆胎刀具相連接,啟動銷軸上方設置凸輪總成,凸輪總成與減速機構相連接,減速機構設置在設備支架二上,減速機構與驅動電機相連接;本發明設備小巧,安裝調試方便,可重復使用;通用性強,可適用于各種車輛輪胎型號的模擬爆破;可針對性的進行輪胎的模擬爆破,包括爆破位置與爆破時效。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汽車試驗設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汽車整車快速爆胎試驗用設備。
背景技術
據相關部門統計,車輛高速行駛中發生的交通事故75%與輪胎有關,其中45%是由于輪胎破裂引起的。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約2-2.5億/年,國家交通部對此也十分重視,先后出臺了如JT/T325-2018規定:特大型、大型及高二級中型客車都應安裝爆胎應急安全裝置;JT/T1094-2016規定:車長≥9m的營運客車應安裝爆胎應急安全裝置,并通過儀表臺向駕駛員顯示;JT/T1178.1-2018規定:總質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且最高車速大于等于90KM/H的非雙轉向軸載貨汽車,所有轉向輪應安裝爆胎應急安全裝置,并在駕駛室易見位置標識;GB7258 - 2017中規定:專用校車,車長≥9m的未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及總質量≥3500Kg的危險貨物運輸貨車的轉向輪應裝備輪胎爆胎應急防護裝置;縱觀2017年以來,國家法規針對“爆胎應急安全裝置”強制安裝已落實到具體執行,并且爆胎應急安全裝置的使用范圍由專用車逐漸擴展至營運客車與營運貨車,可見國家對爆胎應急安全裝置的重視。
爆胎應急安全裝置產品整車性能標準判定依據主要有以下兩個判定標準,分別是安裝爆胎應急安全裝置后的整車標準JT/T1178.1-2018 附錄A的規定,與未正式發布的《汽車爆胎應急安全裝置或系統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其中針對輪胎爆破的要求:模擬輪胎爆胎應保證試驗輪胎自正常胎壓泄氣至完全失壓狀態的時間≤0.75S,模擬輪胎爆胎時,應保證試驗輪胎在胎側部位產生一定尺寸的孔洞或裂口:斷面寬度小于等于245的輪胎,胎側裂口長度或孔徑應≥50mm,斷面寬度大于245mm的輪胎,胎側裂口長度或孔徑mm應≥80mm,同時模擬爆破時不應造成輪胎胎唇撕裂。
車輛爆胎后轉向性能應符合如下要求:
a當車輛直線及彎道行駛過程中轉向軸一側輪胎發生爆胎時,車輛應能通過方向盤操縱維持在爆胎前的預定軌跡上行駛,行駛過程中駕駛員作用于方向盤外沿上的切向力增量不大于50N。
b爆胎后車輛應具有一定的轉向能力,駕駛員操縱車輛的方向盤以規定的速度行駛,能夠有效規避前方障礙物。其轉向操縱力增量不大于 50N,且轉向操縱力應不大于24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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