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裝置及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243367.1 | 申請日: | 2020-03-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5977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1 |
| 發(fā)明(設計)人: | 吳曉彪;孫益民;李建如;高群;鎮(zhèn)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J3/02 | 分類號: | B60J3/02;B60R16/023;B60Q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音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1267 | 代理人: | 孫靜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qū)***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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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遮陽板 控制 方法 裝置 系統(tǒng) | ||
1.一種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接收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
基于對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判斷出的光照入射角度,以及光照強度判斷是否屬于直射光線;
基于對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進行時域上積分獲得的結果,判斷所述直射光線是否是偶然性直射光線;
當確認所述直射光線并非是偶然性直射光線的情況下,發(fā)送控制信號,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電動遮陽板打開的遮陽板控制信號和/或提醒所述電動遮陽板打開的信號。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為數(shù)字式信號。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基于對所述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判斷出的光照入射角度,以及光照強度判斷是否屬于直射光線,包括:
橫向光照入射角度判斷、縱向光照入射角度判斷以及光照強度判斷中的一種或多種。
4.根據(jù)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是3*3矩陣信號其中Q1-Q9表示光照強度。
5.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橫向光照入射角度判斷中,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判斷該束光線在橫向角度上屬于直射光線:
6.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縱向光照入射角度判斷中,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判斷該束光線在縱向角度上屬于直射光線:
7.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光照強度判斷中,當滿足下列條件時,判斷所述光照強度滿足刺眼標準:
MAX(Q1~Q9)≥QSET;
其中QSET值為預設的光照強度固定值,根據(jù)標定結果設置。
8.根據(jù)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進行時域上積分的結果,判斷所述直射光線是否是偶然性直射光線中,當滿足下列條件時,判斷該束光線在光照強度上屬于直射光線:
對信號MAX(Q1-Q9)在時域上進行積分,每500ms得到一個積分值,等效為QT1,依次得到QT2、QT3,
QT1≥QSET;
QT2≥QSET;
QT3≥QSET。
9.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醒電動遮陽板打開的信號,是:發(fā)送至娛樂系統(tǒng)主機,由娛樂系統(tǒng)主機進行提醒的信號。
10.一種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實施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遮陽板控制方法,所述控制裝置包括:
矩陣信號接收部,用于接收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
直射光線判斷部,用于基于對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判斷出的光照入射角度,以及光照強度判斷是否屬于直射光線;
時域信號處理部,用于基于對矩陣式光照強度信號進行時域上積分獲得的結果,判斷所述直射光線是否是偶然性直射光線;
信號觸發(fā)部,用于當確認所述直射光線并非是偶然性直射光線的情況下,發(fā)送控制信號,所述控制信號包括用于控制所述電動遮陽板打開的遮陽板控制信號和/或提醒所述電動遮陽板的打開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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