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針對電子警察盲區內違法變道行為的取證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223869.8 | 申請日: | 2020-03-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4000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24 |
| 發明(設計)人: | 邱紅桐;邱建東;牛紅珍;李志林;楊愛輝;張愛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G06V20/54 | 分類號: | G06V20/54;G06F16/53;G08G1/017 |
| 代理公司: |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27 | 代理人: | 張寧;黃瑩 |
| 地址: | 214151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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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針對 電子警察 盲區 違法 道行 取證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針對電子警察盲區內違法變道行為的取證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S1:確定取證用抓拍設備;
其中,攝像頭朝向停車線方向、對駛入交叉口的車輛尾部特征進行抓拍的取證攝像機設為正向抓拍設備;
與所述正向抓拍設備方向相反的,攝像頭朝向來車方向、對駛入交叉口的駛來車輛的車頭特征進行抓拍的取證攝像機設為反向抓拍設備;
S2:獲取所述正向抓拍設備、所述反向抓拍設備拍攝的圖像數據,作為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
S3:基于圖像識別技術對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進行圖像識別,找到待檢測車輛;獲取每個所述檢測車輛的車輛信息;
無法識別出所述待檢測車輛的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作為無效數據舍棄;
S4:基于所述待檢測車輛的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識別所述待檢測車輛所在的車道,獲取對應的車道信息;
以道路中心線為起始點,設道路上存在的同向的車道數為n,n取值為自然數,則車道標號為:車道1、車道2...... 車道i......車道n,其中i為車道標號,1≤i≤n;
識別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中車輛所在車道后,在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上標記所述待檢測車輛對應的所述車道標號i;
S5:設所述正向抓拍設備、所述反向抓拍設備所在交叉口的信號周期為T;
基于所述正向抓拍設備抓取的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對應的車輛號牌,在其同車道的所述反向抓拍設備抓取的2個信號周期T內的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對應的車輛號牌中檢索,確認是否存在相同車輛號牌的所述待檢測車輛;
如果找到相同的車輛號牌,則配對成功,所述待檢測車輛為正常通行車輛;繼續比對下一個待檢測車輛;執行步驟S6;
如果配對失敗,執行步驟S7;
S6:循環執行S2~S6,持續執行取證操作;
S7:將每一個正向抓取的配對失敗的所述待分析過車圖像數據對應的車輛號牌分別與反向抓取的配對失敗的車輛號牌進行比對查找,在其他車道上找到相同的車牌號碼后,說明其對應的所述待檢測車輛存在違法變道的違法行為,所述待檢測車輛即為違法嫌疑車輛;
S8:基于所述違法嫌疑車輛的車輛號牌,組織有效的違法證據資料,提供給執法人員進行后續非現場執法處置;
循環執行S2~S8,持續執行取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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