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212921.X | 申請日: | 2020-03-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762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13 |
| 發明(設計)人: | 辻完太;成瀨忠司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50/08 | 分類號: | B60W50/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劉久亮;黃綸偉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系統 | ||
1.一種車輛控制系統,該車輛控制系統被配置為用于自主駕駛,該車輛控制系統包括:
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用于使車輛轉向、加速和減速;
通知接口,該通知接口被配置為向所述車輛的駕駛員通知由所述控制單元發出的切換請求;以及
干預檢測單元,該干預檢測單元用于檢測所述駕駛員對接受所述切換請求的意圖,
其中,所述自主駕駛包括自主駕駛模式和自主停車模式,在所述自主駕駛模式中,在至少在所述車輛的轉向或加速/減速方面不需要所述駕駛員的干預的情況下操作車輛,在所述自主停車模式中,在檢測到所述控制單元或所述駕駛員變得不能適當地保持所述車輛的行駛狀態時,使所述車輛在規定的停車區域中停車,并且
其中,所述干預檢測單元包括操作輸入單元,該操作輸入單元被配置為接受所述駕駛員的轉向操作和/或加速/減速操作:當在正在執行所述自主駕駛模式時施加到所述操作輸入單元的操作量超過第一閾值時,以及當在正在執行所述自主停車模式時施加到所述操作輸入單元的操作量超過比所述第一閾值大的第二閾值時,所述控制單元將與所述操作輸入單元有關的駕駛責任轉移給所述駕駛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在所述自主停車模式下使所述車輛停車之后,所述第二閾值隨著時間逐漸降低或以逐步方式降低。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當所述車輛在所述自主停車模式下停車之后點火鑰匙、換檔桿或門鎖裝置被操作時,所述控制裝置至少部分地將駕駛責任轉移給所述駕駛員。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操作輸入單元包括方向盤、加速踏板和制動踏板,并且當所述方向盤和所述加速踏板二者的操作量超過所述第二閾值時,或者當所述方向盤和所述制動踏板二者的操作量超過所述第二閾值時,與所述操作輸入單元的關聯部分有關的駕駛責任被轉移給所述駕駛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操作輸入單元包括方向盤、加速踏板和制動踏板,并且所述干預檢測單元包括設置在所述方向盤上以檢測所述駕駛員是否正握住所述方向盤的握持傳感器(27),并且
其中,當在所述自主駕駛模式下所述握持傳感器指示所述駕駛員正握住所述方向盤時,所述控制單元將所述駕駛責任轉移給所述駕駛員,并且當在所述自主停車模式下所述握持傳感器指示所述駕駛員正握住所述方向盤并且所述操作輸入單元的操作量超過所述第二閾值時,所述控制單元將所述駕駛責任轉移給所述駕駛員。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該車輛控制系統還包括:危險警示燈,該危險警示燈能夠被打開以指示所述自主停車模式的激活;以及手動開關,該手動開關用于關閉所述危險警示燈,并且當所述駕駛員手動關閉一旦激活所述自主停車模式就被打開的所述危險警示燈時,所述駕駛責任被轉移給所述駕駛員。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所述操作輸入單元包括方向盤,并且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當施加到所述方向盤上的操作量低于所述閾值時向所述方向盤施加與其轉向輸入相反的反作用力。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控制系統,其中,在執行所述自主停車模式中,當所述操作量超過比所述第二閾值高的規定值時,所述控制單元防止所述操作量中的超過所述規定值的一部分被反映在對所述車輛的控制中。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未經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212921.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