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85838.8 | 申請日: | 2020-03-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3073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9-20 |
| 發明(設計)人: | 李曉琳;楊敏;朱星燁;季文姣;倪蕾蕾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電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4/90 | 分類號: | H01M4/90 |
| 代理公司: | 上海弼興律師事務所 31283 | 代理人: | 薛琦;劉奉麗 |
| 地址: | 200336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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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料電池 貴金屬 還原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適用于酸性體系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其包括以下步驟:
(1)將碳納米管和聚乙烯吡咯烷酮的混合溶液,與六水合硝酸鋅、過渡金屬鹽混合均勻,得分散液;
其中,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的質量比為1: 2-3;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六水合硝酸鋅的質量比為1: 30-40;所述六水合硝酸鋅中鋅與所述過渡金屬鹽中金屬的摩爾比為0.025-0.05;
所述過渡金屬鹽為醋酸亞鐵;
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的重均分子量Mw為40000-50000;
(2)將所述分散液與2-甲基咪唑混合反應后,分離得固體,將所述固體干燥、熱處理后即可;
所述2-甲基咪唑以2-甲基咪唑溶液的形式加入所述分散液中;
所述2-甲基咪唑溶液的濃度為80-100mg/mL;
所述六水合硝酸鋅和所述2-甲基咪唑的質量比為1:1.2-1.4。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混合溶液中的溶劑為醇類溶劑;
和/或,步驟(1)中,所述混合溶液中,所述碳納米管的濃度為0.3-0.8mg/mL;
和/或,步驟(1)中,所述混合溶液通過下述步驟制得:在超聲條件下,將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分別分散在溶劑中,超聲分散至均勻。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混合溶液中的溶劑為甲醇;
和/或,步驟(1)中,所述混合溶液中,所述碳納米管的濃度為0.5 mg/mL;
和/或,步驟(1)中,其中,所述超聲分散的時間為20-40min。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六水合硝酸鋅或所述過渡金屬鹽的添加方式按下述步驟進行:在超聲條件下,向所述混合溶液中滴加所述六水合硝酸鋅或所述過渡金屬鹽,超聲分散至均勻。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分散的時間為20-40min。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超聲分散的時間為30min。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的質量比為1: 2.2~2.7;
和/或,步驟(1)中,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六水合硝酸鋅的質量比為1: 33~37;
和/或,步驟(1)中,所述六水合硝酸鋅中鋅與所述過渡金屬鹽中金屬的摩爾比為1:0.03。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聚乙烯吡咯烷酮的質量比為1:2.5;
和/或,步驟(1)中,所述碳納米管和所述六水合硝酸鋅的質量比為1:35。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六水合硝酸鋅和所述2-甲基咪唑的質量比為1:1.29。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2-甲基咪唑溶液中溶劑為醇類溶劑。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2-甲基咪唑溶液中溶劑為甲醇。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非貴金屬氧還原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所述2-甲基咪唑溶液的濃度為9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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