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60799.6 | 申請日: | 2020-03-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220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德塔防爆電動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0 | 分類號: | B60L58/10;B60L58/12;B60L58/13;B60L53/66;B60L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洪銘福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坪***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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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防爆 汽車 電池 安全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BMS管理系統發送給握手協議至充電機,所述BMS管理系統根據所述充電機是否接收到握手協議與所述充電機通訊連接;
所述充電機進行自檢以得到檢測結果并發送至數據監控平臺;
所述BMS管理系統采集電池充放電時的參數變化以得到充放電參數;
所述BMS管理系統預設充放電參數閾值并與充放電參數比較以得到充放電比較結果,并將充放電比較結果發送至所述數據監控平臺;
所述數據監控平臺根據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判斷是否將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發送至整車控制器;
所述整車控制器根據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控制BMS管理系統和電池做出對應的操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檢具體為:絕緣檢測、電池管理故障檢測以及正常充滿檢測;
所述充電機根據絕緣檢測、電池管理故障檢測以及正常充滿檢測形成對應的檢測結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整車控制器根據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控制BMS管理系統和電池做出對應的操作具體為:
充放電參數超過充放電參數閾值時,所述整車控制器形成斷電指令并發送至BMS管理系統;
所述整車控制器在預設反饋時間內未接收到所述BMS管理系統的反饋信號,控制所述BMS管理系統切斷所述電池的供電模式。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充放電參數包括:電池充電總電壓、電池漏電情況、電池剩余電量、電池電壓過壓保護狀態、電池溫度、電池溫度差、電池放電總電壓、電池放電漏電情況。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整車控制器根據充放電參數超過充放電閾值時形成充電報警信息和放電報警信號并發送至顯示控制器;
所述顯示控制器根據充電報警信息或放電報警信息控制顯示器顯示對應的報警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反饋時間包括5~10S。
7.一種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充電機,用于進行自檢以得到檢測結果;
BMS管理系統,用于采集充放電參數和預設充放電參數閾值,并將充放電參數于充放電參數閾值比較以得到充放電比較結果;
數據監控平臺,接收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根據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的情況判斷是否將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輸出;
整車控制器,接收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并根據充放電比較結果判斷是否輸出斷電指令至BMS管理系統,所述整車控制器根據所述BMS管理系統在預設的反饋時間內是否發送反饋信息以控制所述BMS管理系統切斷所述電池的充電模式或放電模式。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數據監控平臺通過無線網絡和/或有線網絡接收來自所述充電機和所述BMS管理系統發送的檢測結果和充放電比較結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爆汽車電池安全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顯示控制器和顯示器,
所述整車控制器根據充放電比較結果為充放電參數超出充放電參數閾值以輸出報警信息;
所述顯示控制器接收報警信息并控制所述顯示器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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