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58314.X | 申請日: | 2020-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821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10 |
| 發明(設計)人: | 余嗣兵;施華俊;孫華;牛春;鄧也;陳瓊林;黃坤;邵樂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32;H04N5/235;G08C17/02;H04W4/80;F16M13/04;F16M11/28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周琦 |
| 地址: | 100080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井下 影像 采集 設備 | ||
1.一種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數據處理器、連接桿和數據采集器,
其中,所述數據處理器設置在所述連接桿上,所述連接桿包括數據采集端,所述數據采集器設置在所述數據采集端上并將采集到的影像數據傳輸至所述數據處理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為伸縮桿,所述伸縮桿包括外桿段以及可伸縮地設置在所述外桿段中的至少一段內桿段,其中所述數據采集端位于所述內桿段的端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處理器內嵌于所述連接桿的所述外桿段中,并且所述連接桿還包括位于所述外桿段上的手持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采集器包括:
影像采集模塊,與所述數據處理器電連接并采集所述影像數據;
障礙物探查模塊,與所述數據處理器電連接并通過紅外線進行障礙物探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處理器包括:
處理模塊,用于處理并存儲所述影像數據以及障礙物探查數據;
藍牙模塊,用于與外部移動設備進行數據交互。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設置有驅動所述連接桿伸縮的驅動機構,
其中,響應于接收到所述障礙物探查數據,所述處理模塊控制所述驅動機構停止動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上還設置有警示模塊,
其中,響應于接收到所述障礙物探查數據,所述處理模塊還控制所述警示模塊發出障礙物警報。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上還設置有控制按鈕,所述控制按鈕包括:
藍牙控制按鈕,與所述藍牙模塊電連接以控制藍牙模塊的啟停;
連接桿控制按鈕,與所述驅動機構電連接以控制所述連接桿的啟停和伸縮;
影像采集按鈕,與所述影像采集模塊電連接以控制所述影像采集模塊的啟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數據采集端上還設置有照明裝置,并且所述控制按鈕還包括照明控制按鈕,
其中,所述照明控制按鈕與所述照明裝置電連接以控制所述照明裝置的啟停。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井下影像采集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電源模塊,所述電源模塊包括為所述井下影像采集設備供電的電池、以及與所述電池連接的USB充電接口。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158314.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