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19461.6 | 申請日: | 2020-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2275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6-10 |
| 發明(設計)人: | 王興龍;任一平;蔡強;諸寅;楊大進;許嬌嬌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清華長三角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G01N30/06 | 分類號: | G01N30/06;G01N30/88 |
| 代理公司: | 浙江千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趙衛康 |
| 地址: | 314001 浙江省嘉***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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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河豚毒素 成分 分析 標準 物質 制備 方法 | ||
1.一種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 樣本采集:采集野生河豚魚作為基質標準物質的陽性樣本,養殖的河豚魚作為陰性樣本;
S2. 樣本處理:分別將陽性樣本和陰性樣本分解出肌肉、肝臟,稱量后將組織剪碎,充分均質;
S3. 候選物制備:
① 利用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對陽性、陰性樣本中的河豚毒素含量進行測定,然后按照預設的標準物質總質量、毒素含量,計算出陽性樣本、陰性樣本混合所需的質量,按計算值混合陽性樣本和陰性樣本;
② 將混合樣本攪拌混勻,再進行冷凍干燥;
③ 將干燥后的塊狀樣本粉碎過篩,得到河豚毒素成分分析候選物;
S4. 標準物質制備:將得到的候選物混勻,然后隨機抽取至少10份小樣,進行均勻性初篩,如果測得小樣的河豚毒素含量的RSD≤5%,則可作為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進行樣本分裝,否則繼續延長混勻時間;樣本分裝密封,經Co-60 γ 射線照射滅菌后,在-20~-80℃冷凍保存;
S5. 性能評估:對步驟S4制備的標準物質,進行最小取樣量、均勻性、穩定性檢驗;
步驟S3中冷凍干燥的具體過程和工藝參數如下:預凍溫度 -25~-30℃,預凍時間1 h;升華干燥設定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升華溫度設定為-15~-25℃,升華時間10~15h,第二階段升華溫度設定為 -4~-8℃,升華時間10~15h;解析干燥溫度設定為10~20℃,解析干燥時間5~10h;
步驟S5中,最小取樣量為0.4g。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5中最小取樣量和均勻性采用F檢驗進行分析;穩定性包括25℃短期穩定性和4℃長期穩定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分別對均勻性和穩定性的檢驗結果合成標準物質定值不確定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冷凍干燥前需要將混勻的組織樣本平鋪,平鋪厚度在1~4cm。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混合樣本混勻過程采用旋轉攪拌機連續攪拌至少2h;步驟S4候選物混勻過程采用三維混勻機至少混勻12 h。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中過篩目數為75~100目。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制備方法制得的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河豚毒素成分分析標準物質的用途,包括水產品中河豚毒素檢測方法的驗證,以及實驗室間對河豚毒素檢測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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