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面攝像機與天空移動無人機聯動分析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119453.1 | 申請日: | 2020-0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405242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0 |
| 發明(設計)人: | 任立鵬;錢方正;汪濤;賈惠柱;楊長水;齊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大學(天津濱海)新一代信息技術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N7/18 | 分類號: | H04N7/18;H04N5/232;H04L29/08;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辰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9 | 代理人: | 付婧 |
| 地址: | 300452 天津市濱海新*** | 國省代碼: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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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面 攝像機 天空 移動 無人機 聯動 分析 方法 系統 | ||
1.一種地面攝像機與天空移動無人機聯動分析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將檢測到的目標特征與客戶端下發的目標特征進行對比,當相似度大于設定閾值時,所述檢測到的目標為特定目標;
當第一地面攝像機鎖定特定目標時,將所述特定目標預設范圍內的其他地面攝像機作為第一候補攝像機,并向天空移動無人機發送控制指令;
當所述第一地面攝像機的監控范圍內無所述特定目標時,控制所述第一候補攝像機和所述天空移動無人機跟蹤所述特定目標;
當天空移動無人機鎖定特定目標時,將所述特定目標預設范圍內的地面攝像機作為第二候補攝像機;
當所述天空移動無人機中所述特定目標的清晰度小于預設清晰度時,控制所述第二候補攝像機跟蹤所述特定目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所述第一地面攝像機的監控范圍內無所述特定目標時,控制所述第一候補攝像機和所述天空移動無人機跟蹤所述特定目標,包括:
當所述第一地面攝像機的監控范圍內無所述特定目標時,控制所述第一候補攝像機繼續跟蹤所述特定目標;
當所述第一候補攝像機中所述特定目標的清晰度小于預設清晰度時,控制所述天空移動無人機跟蹤所述特定目標。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檢測到的目標信息與客戶端下發的目標信息進行對比之前,還包括:
獲取客戶端下發的目標;
根據預設模型提取所述客戶端下發的目標的特征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預設模型提取所述客戶端下發的目標的特征信息之后,還包括:
根據客戶端下發的目標的特征信息獲取檢測到的目標;
根據預設模型提取所述檢測到的目標的特征信息。
5.一種地面攝像機與天空移動無人機聯動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地面攝像機,用于獲取圖像信息并將所述圖像信息發送給流媒體服務器;
天空移動無人機,用于獲取圖像信息并將所述圖像信息發送給流媒體服務器;
流媒體服務器,用于接收所述圖像信息并將所述圖像信息發送給智能分析服務器;
智能分析服務器,用于接收所述圖像信息并進行處理分析,得到輕量可讀的結構化圖像信息,用于根據分析結果向所述地面攝像機和所述飛行參數控制器發送控制指令,用于將所述輕量可讀的結構化圖像信息發送到數據存儲服務器;
飛行參數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智能分析服務器發送的控制指令,并將所述控制指令發送到天空移動無人機;
數據存儲服務器,用于存儲所述輕量可讀的結構化圖像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無線視頻傳輸接收服務器,用于接收天空移動無人機發送的圖像信息,并將所述圖像信息發送到所述流媒體服務器。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攝像機包括槍機攝像機和球機攝像機。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地面攝像機的數量為兩個或兩個以上。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Web后端服務器,用于開發所述地面攝像機與天空移動無人機聯動分析系統的后臺服務。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客戶端,用于登錄所述地面攝像機與天空移動無人機聯動分析系統,實現對所述特定目標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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