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用于確定行駛策略的方法以及系統(tǒng)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115747.7 | 申請日: | 2020-02-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6265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04 |
| 發(fā)明(設計)人: | M·施密特;C·維辛;A·霍曼;C·里恩克;T·伯特倫;C·曼納;K-H·格蘭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采埃孚汽車德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50/30;G06N20/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王小東;黃綸偉 |
| 地址: | 德國阿***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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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確定 行駛 策略 方法 以及 系統(tǒng) | ||
1.一種確定車輛的行駛策略的方法,具有以下步驟:
a)通過所述車輛(10)的行駛策略規(guī)劃模塊(22)獲得車輛參數(shù)(P),
b)通過所述行駛策略規(guī)劃模塊(22)基于獲得的車輛參數(shù)(P)借助行駛策略規(guī)劃模塊(22)的至少一個決策子模塊(38)確定至少一個可行的行駛策略(M),
c)將所述至少一個可行的行駛策略(M)傳輸至車輛(10)的運動規(guī)劃模塊(24),
d)通過行駛策略規(guī)劃模塊(22)從運動規(guī)劃模塊(24)獲得評估量(B),以及
e)根據(jù)獲得的評估量(B)調整所述至少一個決策子模塊(38)。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從所述至少一個行駛策略(M)中選擇一個待實施的行駛策略(MAZ),其中所述運動規(guī)劃模塊(24)如此控制所述車輛(10),使得車輛(10)實施行駛策略(MAG)。
3.根據(jù)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所述運動規(guī)劃模塊(24)以所述經實施的行駛策略(MAG)和/或實施行駛策略(MAG)期間的車輛參數(shù)(P)為基礎測定所述評估量(B),其中評估量(B)特別是具有與至少一個相鄰車輛的最小距離、最大橫向加速度、最大縱向加速度和/或行駛策略的成本值。
4.根據(jù)權利要求2或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知識數(shù)據(jù)(E)傳輸至至少另一車輛(10),其中所述知識數(shù)據(jù)(E)至少包含所述車輛參數(shù)(P)、所述待實施的行駛策略(MAZ)、所述經實施的行駛策略(MAG)和/或所述評估量(B),其中特別是根據(jù)所述經傳輸?shù)闹R數(shù)據(jù)(E)調整所述另一車輛(10)的決策子模塊(38)。
5.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決策子模塊(38)根據(jù)成本函數(shù),決策樹,跟馳模型,特別是距離相關的跟馳模型和/或依據(jù)Wiedemann的心理物理學跟馳模型,以及/或者狀態(tài)機確定所述可行的行駛策略(M)。
6.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個決策子模塊(38)中的至少一個借助機器學習決策過程、特別是強化機器學習決策過程確定所述可行的行駛策略(M)。
7.根據(jù)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器學習決策過程至少通過神經元網絡實現(xiàn),基于博弈論,是Markow決策過程和/或部分可觀察的Markow決策過程。
8.根據(jù)權利要求6或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所述評估量(B)來對所述至少一個決策子模塊(38)的機器學習決策過程進行訓練。
9.根據(jù)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設有數(shù)個決策子模塊(38),其分別確定至少一個可行的行駛策略(M),其中決策者(40)從所述經確定的可行的行駛策略(M)中選擇一個待實施的行駛策略(MAZ),其被傳輸至所述運動規(guī)劃模塊(24)。
10.根據(jù)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決策者(40)為車輛(10)的駕駛者、選擇模塊(44)或者上述的組合,其中所述選擇模塊(44)特別是根據(jù)對應的決策子模塊(38)的可信度的權重(a)和/或可行的行駛策略(M)的出現(xiàn)頻度選擇待實施的行駛策略(MAZ)。
11.根據(jù)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選擇模塊(44)具有人造神經元網絡。
12.一種針對車輛的用于控制所述車輛的控制設備,其中所述控制設備(14)適于實施如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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