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系統及電動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112002.5 | 申請日: | 2020-02-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5194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5 |
| 發明(設計)人: | 何軍剛;李春燕;盧熠婷;黃云飛;劉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車集團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車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6 | 分類號: | B60L58/16;B60L58/12;B60L53/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310051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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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動汽車 電池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電池電壓和所述電動汽車的當前車輛狀態;
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電池電壓是否低于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允許供電電壓;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電池電壓低于所述允許供電電壓,則判斷預設時間內是否存在對所述電動汽車的操作動作;
如果預設時間內不存在對所述電動汽車的操作動作,則判斷所述電動汽車是否處于封閉狀態;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處于封閉狀態,則判斷所述電動汽車內是否有乘坐用戶;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內沒有乘坐用戶,則確定所述電動汽車的當前車輛狀態滿足補電條件,向移動終端App發送補電請求;
接收用戶通過所述移動終端App返回的所述補電請求的響應信息;
如果所述補電請求的響應信息為允許補電,發送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指令;
監測預設梯度變化時間內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電壓變化量;
判斷預設梯度變化時間內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電壓變化量是否滿足預設電壓變化量;
如果預設梯度變化時間內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電壓變化量滿足預設電壓變化量,則確定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完成正常補電;如果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完成正常補電,則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是否滿足繼續使用要求;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電池不滿足繼續使用要求,則發送更換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提醒信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動作包括:
啟動所述電動汽車或啟動車內空調或改變所述電動汽車車門狀態或改變所述電動汽車車窗狀態中的任意一種或幾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是否完成正常補電還包括:
監測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補電電壓;
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補電電壓是否滿足第二電壓閾值條件;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當前補電電壓滿足第二電壓閾值條件,則確定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完成正常補電。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監測所述電動汽車在所述電池補電過程中的中間車輛狀態;
判斷所述中間車輛狀態是否與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滿足補電條件時的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輛狀態相同;
如果所述中間車輛狀態與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滿足補電條件時的所述電動汽車的車輛狀態不相同,則停止對所述電動汽車電池補電;
發送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異常補電結束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電池補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是否滿足繼續使用要求包括:
獲取所述電動汽車電池的正常補電時長,其中,所述正常補電時長為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完成正常補電所用的總時間;
判斷所述正常補電時長是否大于預設補電時長;
如果所述正常補電時長大于預設補電時長,則判斷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在完成正常補電后的補電電壓是否滿足第三電壓閾值條件;
如果所述電動汽車電池在完成正常補電后的補電電壓滿足第三電壓閾值條件,則確定所述電動汽車電池滿足繼續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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