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轉向柱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93022.2 | 申請日: | 2020-02-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7262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前田正義;高井健太;吉村知記;袴田佳典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捷太格特 |
| 主分類號: | B62D1/19 | 分類號: | B62D1/19;B62D1/187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艷江;郭峰霞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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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轉向 裝置 | ||
1.一種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包括:
柱軸(3),所述柱軸(3)的在車輛前后方向上的后端處固定有方向盤(5);
柱管(4),所述柱管(4)以使得所述柱軸(3)能夠旋轉的方式支撐所述柱軸(3);以及
上支架(32),所述上支架(32)支撐所述柱管(4)的后部部分,其中,
所述柱管(4)包括:
下管(21);以及
上管(22),所述上管(22)從后側裝配至所述下管(21),
所述上支架(32)包括:
車身側支架(41),所述車身側支架(41)固定至車身并包括在車輛寬度方向上以彼此之間有間隔的方式設置的一對側板(57);
管側支架(42),所述管側支架(42)固定至所述上管(22)并包括在所述車輛寬度方向上以彼此之間有間隔的方式設置的一對側板(61);以及
支撐軸(43),所述支撐軸(43)布置于所述上管(22)的下方,所述車身側支架(41)在各個側板(57)中具有第一聯接孔(58),所述管側支架(42)在各個側板(61)中具有第二聯接孔(62),所述第一聯接孔(58)和所述第二聯接孔(62)構造成使得通過將所述支撐軸(43)插入穿過所述第一聯接孔(58)和所述第二聯接孔(62)而將所述車身側支架(41)與所述管側支架(42)聯接在一起,并且
所述第二聯接孔(62)中的每個第二聯接孔(62)均向后方開口,并構造成使得:當大于等于預定載荷的軸向載荷施加至所述上管(22)時,所述第二聯接孔(62)與所述支撐軸(43)之間的裝配解除并且所述管側支架(42)向前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向柱裝置(1)以傾斜狀態在所述車輛上安裝成使得所述柱管(4)的前端位于所述柱管(4)的后端的下方;
所述車身側支架(41)包括:
頂板(51),所述頂板(51)沿所述車輛前后方向和所述車輛寬度方向延伸;
后壁(53),所述后壁(53)彎折成從所述頂板(51)的后端向下延伸;以及
面對部分,所述面對部分彎折成沿所述上管(22)的軸向方向延伸并且面對所述上管(22)。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側支架(41)在所述后壁(53)的沿所述車輛寬度方向鄰接所述面對部分的部分處具有切除部(92)。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側支架(41)在所述面對部分中具有狹縫(93),所述狹縫(93)沿所述上管(22)的軸向方向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所述面對部分具有與所述上管(22)的外周表面相一致的彎曲形狀。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身側支架(41)包括聯結部分(102);以及
所述聯結部分(102)設置在所述后壁(53)與所述面對部分之間,并且所述聯結部分(102)構造成使得在所述頂板(51)與所述聯結部分(102)之間存在間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轉向柱裝置(1),其特征在于:
所述聯結部分(102)具有大致L形的形狀,其中,所述聯結部分(102)從所述后壁(53)向前彎折然后向下彎折成包括向前彎折部分和向下彎折部分;并且
在所述面對部分與所述聯結部分(102)的向前彎折部分之間存在間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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