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攝像機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72400.9 | 申請日: | 2020-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461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05 |
| 發明(設計)人: | 艾弗里·朱特科維奧斯;劉沛聰;陳寶;劉鶴 | 申請(專利權)人: | 重慶金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9/04 | 分類號: | H04N9/04;H04N5/225;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萬慧達律師事務所 11111 | 代理人: | 謝敏楠 |
| 地址: | 404100 *** | 國省代碼: | 重慶;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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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攝像機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處理來自車輛的攝像機的圖像的系統,所述系統包括:
攝像機模塊,所述攝像機模塊包括鏡頭,所述鏡頭被配置為接收來自周圍環境的光;
所述攝像機模塊包括攝像機傳感器,所述攝像機傳感器設置在所述鏡頭附近并且被配置用于接收穿過所述鏡頭的光;
圖像信號處理器,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可操作地聯接到所述攝像機模塊并被配置為接收來自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的數據;
控制單元,所述控制單元可操作地聯接到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并被配置為接收來自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的圖像;
與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相關聯的紅外光消除機構,所述紅外光消除機構在正常光條件下可操作,以消除穿過所述鏡頭的所述光的紅外光部分,并且進一步在微光條件下可操作,以允許穿過所述鏡頭的所述光的所述紅外光部分由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處理。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與所述攝像機模塊相關聯的至少一個紅外照明器,用于向所述周圍環境提供近紅外照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控制單元被配置為在所述微光條件下打開所述至少一個照明器,并且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下關閉所述至少一個照明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攝像機傳感器是RGB-IR傳感器,所述RGB-IR傳感器具有專用于接收所述光的紅外光部分的多個IR像素。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紅外光消除機構包括軟件,所述軟件與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相關聯并且被配置為在所述微光條件下評估來自所述RGB-IR傳感器的所述IR像素的數據,并且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下忽略來自所述IR像素的數據。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攝像機傳感器是RGB傳感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紅外光消除機構包括IR截止濾光器,所述IR截止濾光器被配置為阻擋穿過所述鏡頭的紅外光到達所述RGB傳感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IR截止濾光器被設置在所述攝像機模塊內,并且能夠從所述微光條件移動到所述正常光條件,在所述微光條件中,所述IR截止濾光器被設置在所述鏡頭和所述RGB傳感器之間的路徑的外部,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中,所述IR截止濾光器被設置在所述鏡頭和所述RGB傳感器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進一步包括聯接到所述IR截止濾光器的移動機構,其中,所述移動機構被致動為在所述微光條件與所述正常光條件之間移動所述濾光器。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中,在所述微光條件下,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使用來自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的原始數據來限定圖像。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下,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刪除來自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的原始數據的紅外光部分。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系統,其中,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下,所述圖像信號處理器使用來自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的原始數據。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系統,其中,在所述正常光條件下,來自所述攝像機傳感器的原始數據不包括紅外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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