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裝置及可穿戴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67029.7 | 申請日: | 2020-01-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30916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19 |
| 發明(設計)人: | 王宇峰;余珞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346 | 分類號: | G06F3/0346;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414 | 代理人: | 左婷蘭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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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穿戴 設備 佩戴 狀態 檢測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適用于設備控制技術領域,提供了一種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裝置、可穿戴設備及存儲介質。該方法包括:檢測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所述佩戴部件用于將所述可穿戴設備佩戴在用戶身上;根據所述佩戴部件的狀態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是否處于佩戴狀態。可穿戴設備的特點是用戶佩戴時具有穿戴的動作,而穿戴動作具有的顯性表現則是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會發生轉變,比如眼鏡的鏡腿會由折疊狀態轉為展開狀態。基于這個特點,本申請通過檢測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然后根據佩戴部件的狀態判斷設備是否處于佩戴狀態,能夠比較準確地反映用戶的真實佩戴意圖,提高佩戴狀態檢測的準確率。
技術領域
本申請屬于設備控制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裝置、可穿戴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可穿戴設備是指佩戴在用戶身上的一種電子產品,例如智能手表、智能眼鏡、智能手環等。
目前,在檢測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時,主要采用以下兩種方式:(1)采用物理開關,由用戶手動確定佩戴狀態;(2)通過接近傳感器、紅外探頭、壓感電容等器件檢測可穿戴設備是否靠近或者接觸人體,從而確定佩戴狀態。
上述第一種方式需要用戶手動撥動物理開關,操作較為繁瑣。上述第二種方式主要通過設備的佩戴部位與人體接觸或靠近來觸發反饋狀態,然而設備接觸或靠近人體并不一定表示用戶真實佩戴了設備,故檢測的準確率較低。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裝置、可穿戴設備以及存儲介質,可以提高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的準確率,而且操作簡便。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可穿戴設備的佩戴狀態檢測方法,包括:
檢測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所述佩戴部件用于將所述可穿戴設備佩戴在用戶身上;
根據所述佩戴部件的狀態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是否處于佩戴狀態。
可穿戴設備的特點是用戶佩戴時具有穿戴的動作,而穿戴動作具有的顯性表現則是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會發生轉變,比如眼鏡的鏡腿會由折疊狀態轉為展開狀態。基于這個特點,本申請實施例通過檢測可穿戴設備的佩戴部件的狀態,然后根據佩戴部件的狀態判斷設備是否處于佩戴狀態,能夠比較準確地反映用戶的真實佩戴意圖,提高佩戴狀態檢測的準確率。另外,采用這種方式無需用戶執行任何額外的操作,具有很好的操作簡便性。
進一步的,所述根據所述佩戴部件的狀態確定所述可穿戴設備是否處于佩戴狀態可以包括:
若所述佩戴部件的狀態為第一狀態,則判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佩戴狀態,否則判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非佩戴狀態;
其中,所述第一狀態為佩戴所述可穿戴設備時所述佩戴部件所處的狀態。
依靠基于對產品使用的意圖,以及意圖產生的動作導致的必然結果完成佩戴狀態的檢測及事件觸發,比如,眼鏡產品的鏡腿打開預示著即將使用,是必要條件,閉合/折疊預示著使用完畢;手表類產品表帶搭扣的打開預示使用完畢,閉合預示著即將使用等。
進一步的,若所述佩戴部件的狀態為第一狀態,在判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佩戴狀態之前,還可以包括:
檢測所述可穿戴設備的加速度;
若所述加速度在預設時間內的變化幅度大于或等于第一閾值,則執行判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佩戴狀態的步驟;
若所述加速度在預設時間內的變化幅度小于所述第一閾值,則判定所述可穿戴設備處于非佩戴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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