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37403.9 | 申請日: | 2020-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037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5 |
| 發明(設計)人: | 駱發堂;劉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登米(珠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C11/00 | 分類號: | G02C11/00;H04N5/225;H04W4/38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鄭晨鳴 |
| 地址: | 519100 廣東省珠海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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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障礙 出行 智能 眼鏡 | ||
1.一種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鏡腿(100)、第二鏡腿(200)及鏡框(300),所述第一鏡腿(100)和所述第二鏡腿(200)分別連接所述鏡框(300),所述鏡框(300)設置有一組鏡片(330);
所述第一鏡腿(100)內設置有第一攝像裝置(110)、第一處理單元(120)、線路板(130)、第一骨傳導裝置(140)及第一供電裝置(150),所述第一處理單元(120)分別連接所述第一攝像裝置(110)、所述線路板(130)、所述第一骨傳導裝置(140)及所述第一供電裝置(150);
所述第二鏡腿(200)內設置第二攝像裝置(210)、第二處理單元(220)第二供電裝置(230)及第二骨傳導裝置(240),所述第二處理單元(220)分別連接所述第二攝像裝置(210)、所述第二供電裝置(230)及所述第二骨傳導裝置(240);
所述線路板(120)連接傳感裝置(121)、通信裝置(122)、測距裝置(123)、語音裝置(124),所述通信裝置(122)與遠程服務器(400)進行無線通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攝像裝置(110)和所述第二攝像裝置(210)呈兩端對稱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骨傳導裝置(140)及第二骨傳導裝置(240)設置于鏡腿內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裝置(121)、所述測距裝置(123)及所述語音裝置(124)成對且對稱設置于所述第一鏡腿(100)內及第二鏡腿(200)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裝置(121)包括指南針傳感器、濕度傳感器、溫度傳感器、重力傳感器。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測距裝置(123)包括激光測距裝置及紅外測距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語音裝置(124)包括語音提示裝置及語音接收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鏡片(330)設置為太陽能薄膜充電模塊(331),所述太陽能薄膜充電模塊(331)連接所述第一供電裝置(150)及所述第二供電裝置(230)。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鏡腿(200)還設置有充電接口(250),所述充電口(250)分別連接所述第一供電裝置(150)及所述第二供電裝置(230)。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障礙出行智能眼鏡,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攝像裝置(110)和所述第二攝像裝置(210)設置為全方位攝像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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