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門開啟系統、方法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36944.X | 申請日: | 2020-01-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367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15 |
| 發明(設計)人: | 劉豪;章小杰;朱其瑩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路特斯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616 | 分類號: | E05F15/616;E05C17/58;B60J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智匯東方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1 | 代理人: | 康正德 |
| 地址: | 430070 湖北省武漢市武漢***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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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門 開啟 系統 方法 車輛 | ||
1.一種車門開啟系統,用于開啟車輛的車門,其特征在于,包括:
頂出裝置,安裝在所述車門或車體內,包括:
頂出機構,設置于所述車門與所述車體之間,用于可控地進行伸縮,并在其伸出時頂出所述車門;
第一傳感器,用于感應所述頂出機構是否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接觸;
第二傳感器,設置于所述頂出裝置的內部且靠近頂出桿收回后的伸出端,用于感應所述頂出機構是否為伸出狀態;
第三傳感器,設置于所述頂出裝置的內部且靠近頂出桿收回后的收回端,用于感應所述頂出機構是否為收回狀態;所述車門開啟系統還包括:
控制器,與所述頂出機構、所述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和所述第三傳感器均連接,用于在所述第一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接觸且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為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頂出機構保持伸出狀態;在所述頂出機構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脫離且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為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頂出機構收回;
限位器,安裝于所述車門上,用于限制所述車門的開啟角度不超過預設角度值;
所述頂出機構包括:
電機,設有用于提供扭矩的輸出軸;
傳動機構,其一端與所述輸出軸相連,用于將所述電機的扭矩轉換為推力;
所述頂出桿,其一端與所述傳動機構遠離所述電機的一端相連,用于在所述傳動機構的帶動下移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還與所述電機信號連接,用于:
在接受到車門開啟指令后控制所述電機傳遞正向扭矩以伸出所述頂出桿并頂出所述車門;
在所述第一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桿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接觸且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桿為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頂出桿保持伸出狀態;及
在所述頂出桿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脫離且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桿為所述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電機傳遞逆向扭矩以使所述頂出桿收回。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出裝置還包括:
外殼,設置于所述車門或車體的內部,其內部集成有頂出桿、電機、傳動機構、所述第二傳感器和所述第三傳感器,一側開設有用于伸出和收回所述頂出桿的開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頂出桿設置成在所述車門開啟系統斷電時可以在外部作用力下收回;
所述頂出桿還設置成在其伸出至極限狀態時所述車門與所述車體之間的距離為4-10cm,在其收回至極限狀態時其伸出端在所述車門或所述車體的內部。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感器、所述第二傳感器和所述第三傳感器為壓敏傳感器或霍爾傳感器。
6.一種車門開啟方法,其特征在于,用于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包括:
采集開門指令;
根據所述開門指令控制所述頂出機構伸出并頂出所述車門;
在所述第一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接觸且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為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頂出機構保持伸出狀態;
在所述頂出機構與所述車體或所述車門脫離且所述第二傳感器感應到所述頂出機構為伸出狀態時,控制所述頂出機構收回。
7.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含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門開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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