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裝置、終端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14462.4 | 申請日: | 2020-0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14324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08 |
| 發明(設計)人: | 柴玉超;陳軍;周慧;夏鳴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1/00 | 分類號: | B60L1/00;B60L3/12;B60L58/10;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賈允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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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混合 動力 車輛 充電 方法 裝置 終端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車輛的運行信息;
根據所述車輛的運行信息確定車輛當前工況;
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
若是,則控制車輛進入第一充電模式,以預設的第一充電電壓對車輛蓄電池進行充電;
獲取車輛蓄電池的電壓和/或蓄電池的荷電量;
判斷所述蓄電池的電壓和/或蓄電池的荷電量是否滿足第二預設條件;
若是,則控制車輛由第一充電模式切換至第二充電模式,以預設第二充電電壓對車輛蓄電池進行充電;所述第二充電電壓小于所述第一充電電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運行信息包括:電池傳感器信息、車輛行駛里程信息、蓄電池的剩余電量信息以及車輛電機功率信息;
所述根據所述車輛的運行信息確定車輛當前工況,包括:
根據所述電池傳感器信息、車輛行駛里程信息、蓄電池剩余電量信息以及車輛電機功率信息,確定車輛當前工況。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包括:
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電池傳感器通訊故障和/或車輛行駛里程大于等于預設第三閾值和/或蓄電池的剩余電量小于等于預設第四閾值和/或車輛電機功率小于等于預設第五閾值;
當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滿足電池傳感器通訊故障、車輛行駛里程大于等于預設第三閾值、蓄電池的剩余電量小于等于預設第四閾值以及車輛電機功率小于等于預設第五閾值中的至少一種工況時,判定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滿足第一預設條件。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車輛進入第一充電模式之前,還包括:
當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滿足第一預設條件時:
檢測電池包繼電器狀態、DCDC轉換器狀態、車輛電機工作狀態以及發動機管理系統的工作狀態;
判斷所述電池包繼電器狀態、DCDC轉換器狀態、車輛電機工作狀態以及發動機管理系統的工作狀態是否滿足第三預設條件;
若是,則控制車輛車輛進入第一充電模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之后,還包括:
當所述車輛當前工況不滿足第一預設條件時,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第四預設條件;
若滿足,則控制車輛進入第二充電模式,以預設的第二充電電壓對車輛蓄電池進行充電。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蓄電池的電壓和/或蓄電池的荷電量是否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包括:
判斷所述蓄電池的電壓是否大于等于預設第一閾值,和/或判斷所述蓄電池的荷電量是否大于等于預設第二閾值;
當所述蓄電池的電壓大于等于預設第一閾值和/或所述蓄電池的荷電量大于等于預設第二閾值時,判定所述蓄電池的電壓和/或蓄電池的荷電量滿足第二預設條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混合動力車輛的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車輛的運行信息確定車輛當前工況之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車輛當前工況是否滿足第五預設條件;
若是,則控制車輛進入第三充電模式,以預設的第三充電電壓對車輛蓄電池進行充電;
獲取車輛蓄電池的荷電量;
判斷所述車輛蓄電池的荷電量是否大于等于預設第六閾值;
若是,則控制車輛由第三充電模式切換至第二充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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