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隱藏式車門把手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11055.8 | 申請日: | 2020-0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5585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8 |
| 發明(設計)人: | 薛建勇;王樹松;管士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利汽車研究院(寧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B85/10 | 分類號: | E05B85/10;E05B81/76;E05B81/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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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隱藏 車門 把手 | ||
1.一種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門把手、凸輪組(1)、微動開關組(2)和控制器,所述凸輪組(1)包括多個凸輪(10),所述凸輪(10)包括第一凸輪(11)、第二凸輪(12)和第三凸輪(13),所述微動開關組(2)包括第一微動組(21)和第二微動組(22),所述第一微動組(21)包括串聯在一起的多個第一微動(211),所述第二微動組(22)包括并聯在一起的多個第二微動(221),所述第一凸輪(11)和所述第三凸輪(13)的凸輪面分別與所述第一微動(211)和所述第二微動(221)配合,所述第二凸輪(12)的凸輪面與所述車門把手配合并能夠帶動所述車門把手向外彈出或向內折疊,當所述第二凸輪(12)帶動所述車門把手帶動彈出時,所述第二微動組(22)向所述控制器發送把手彈出信號,當所述第二凸輪(12)帶動所述車門把手向內折疊時,所述第一微動組(21)向所述控制器發送把手折疊信號,所述控制器根據是否接收到把手彈出信號、或者是否接收到把手折疊信號或者接收到把手彈出信號的時間、或者接收到把手折疊信號的時間來判斷車門把手系統是否正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凸輪(12)帶動所述車門把手帶動彈出時,對應的第一微動(211)和第二微動(221)均導通,當所述第二凸輪(12)帶動所述車門把手向內折疊時,對應的第一微動(211)和第二微動(221)均斷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一微動組(21)導通時,所述第一微動組(21)向所述控制器發送把手彈出信號,當所述第二微動組(22)斷開時,所述第二微動組(22)向所述控制器發送把手折疊信號。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若所述控制器接收到把手彈出信號的時間誤差在預定范圍內,則判斷車門把手系統正常,否則判斷車門把手系統存在問題,并發出報警信號;若所述控制器接收到把手折疊信號的時間誤差在預定范圍內,則判斷車門把手系統正常,否則判斷車門把手系統存在問題,并發出報警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凸輪(11)、所述第二凸輪(12)和所述第三凸輪(13)設于同一凸輪軸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凸輪(12)運動至遠端時,所述第一凸輪(11)和所述第三凸輪(13)運動至遠端,當所述第二凸輪(12)運動至近端時,所述第一凸輪(11)和所述第三凸輪(13)運動至近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與所述控制器信號連接的多個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所述凸輪(10)的凸輪軸固定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隱藏式車門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輪組(1)的各凸輪(10)、所述第一微動組(21)的各第一微動(211)以及所述第二微動組(22)的各第二微動(221)與車門把手一一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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