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及其方法和滑板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006183.3 | 申請日: | 2020-0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7159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06 |
| 發明(設計)人: | 陳可;蘇輝;王鳳昕;許愿 | 申請(專利權)人: | 納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M6/45 | 分類號: | B62M6/45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景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42 | 代理人: | 盧春燕 |
| 地址: | 213100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常武***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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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控制 滑板 車騎行 模式 系統 及其 方法 | ||
1.一種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開關件,與滑板車擋泥板配合,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擋泥板的觸發時進行動作;
主控制器,包括開機電路觸發端口,所述開機電路觸發端口與所述開關件連接,所述主控制器用于在所述滑板車開機狀態時,檢測到開關件動作,并在確定所述開關件動作為模式切換動作時,輸出模式切換指令,以控制滑板車切換騎行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器在確定所述開關件動作為模式切換動作時用于,檢測到所述開關件動作的持續時間達到第一預設時間后,所述開關件動作消失,且在第二預設時間內再次檢測到所述開關件動作且所述開關件動作持續時間達到所述第一預設時間,則確定所述開關件動作為所述模式切換動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騎行模式包括節能模式、標準模式和運動模式,其中,不同騎行模式設置不同的限行參數。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器在控制滑板車切換騎行模式時用于,控制所述滑板車切換為當前騎行模式的下一個騎行模式,并獲取所述下一個騎行模式對應的限行參數,根據所述限行參數控制所述滑板車騎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控制器還用于,在所述滑板車處于關機狀態時,檢測到開關件動作,并在確定所述開關件動作為開機動作時,輸出開機控制指令,以控制開機電路上電。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儀表板,與所述主控制器連接,用于接收到所述模式切換指令時,輸出騎行模式提示指令,以控制騎行模式提示單元提示切換后的騎行模式。
7.一種滑板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架和擋泥板,所述擋泥板設置在所述車架上;
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系統,所述系統中的開關件設置在所述車架上,所述系統用于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切換。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滑板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車還包括:
騎行模式提示單元,與所述系統的儀表板連接,用于接收到騎行模式提示指令時,提醒切換后的騎行模式。
9.一種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到擋泥板觸發的開關件動作;
判斷所述開關件動作是否為模式切換動作;
如果是,輸出模式切換指令,以控制滑板車切換騎行模式。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判斷所述開關件動作是否為模式切換動作包括:
檢測到所述開關件動作的持續時間達到第一預設時間后,所述開關件動作消失,且在第二預設時間內再次檢測到所述開關件動作且所述開關件動作持續時間達到所述第一預設時間,則確定所述開關件動作為所述模式切換動作。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騎行模式包括節能模式、標準模式和運動模式,其中,不同騎行模式設置不同的限行參數。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控制滑板車騎行模式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輸出模式切換指令,以控制滑板車切換騎行模式,包括:
控制所述滑板車切換為當前騎行模式的下一個騎行模式;
獲取所述下一個騎行模式對應的限行參數;
根據所述限行參數控制所述滑板車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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