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軌道車輛抱死故障的判斷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001704.6 | 申請日: | 2020-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038474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 發明(設計)人: | 謝立軍;高超緒;許萬濤;丁虹民;唐兆祥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17/22 | 分類號: | B60T1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趙曉榮 |
| 地址: | 26611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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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 車輛 抱死 故障 判斷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軌道車輛抱死故障的判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當檢測到制動速度信號出現瞬斷且持續第一時間段時,使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其中,所述惰性工況是所述車輛關閉動力進入滑行狀態的工況;
在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后,在第二時間段內,判斷牽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異常,若是,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出現抱死故障;若否,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正常;其中,所述牽引速度信號與所述制動速度信號是同一個軸上的檢測到的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判斷所述軌道車輛正常后,還包括:
在第三時間段終止值之前,判斷所述制動速度信號是否自動恢復正常,若是,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正常;若否,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出現抱死故障。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時間段終止值的區間為1至3秒,所述第二時間段終止值的區間為1至12秒,所述第三時間段終止值的區間為1至5秒。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之前,還包括:
制動控制裝置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制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瞬斷,若是,則開始計時。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控制裝置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制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瞬斷,包括: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通過制動速度傳感器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一個軸上的制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瞬斷。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動控制裝置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制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瞬斷,包括:
所述制動控制裝置通過制動速度傳感器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兩個軸上的制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瞬斷。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當檢測到制動速度信號出現瞬斷且持續第一時間段時,使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包括:
將制動速度信號出現瞬斷的信息上傳至網絡單元,所述網絡單元通知司機操作手柄使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牽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異常,包括:
制動控制裝置實時檢測所述軌道車輛的牽引變流器反饋的所述牽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異常。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第二時間段內判斷所述軌道車輛正常后,還包括:
將檢測到的所述制動速度信號出現瞬斷的信號標記為干擾信號,以便后續進行分析。
10.一種軌道車輛抱死故障的判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制動速度檢測單元,用于當檢測到制動速度信號出現瞬斷且持續第一時間段時,使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其中,所述惰性工況是所述車輛關閉動力進入滑行狀態的工況;
牽引速度判斷單元,用于在所述軌道車輛進入惰性工況后,在第二時間段內,判斷牽引速度信號是否出現異常,若是,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出現抱死故障;若否,則判斷所述軌道車輛正常;其中,所述牽引速度信號與所述制動速度信號是同一個軸上的檢測到的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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