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扭振減振器,以及離合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990000433.3 | 申請日: | 2019-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213981843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17 |
| 發明(設計)人: | B·羅伊特;A·魯施;M·黑斯勒;P·克倫佩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舍弗勒技術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F15/12 | 分類號: | F16F15/12;F16F15/123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韓長永 |
| 地址: | 德國黑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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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減振器 以及 離合器 | ||
1.一種扭振減振器(1),具有一個以可圍繞旋轉軸線(8)扭轉的方式支承的輸入部分(2)和一個以可相對于所述輸入部分(2)克服彈簧裝置作用圍繞所述旋轉軸線(8)有限扭轉的方式布置的輸出部分(5),其中,所述輸出部分(5)與輪轂(7)相連,所述輪轂用于連接與所述旋轉軸線(8)同軸的軸,其特征在于,所述輸出部分(5)包含至少兩個與所述輪轂(7)相連的輪轂法蘭(6);
其中,沿所述旋轉軸線(8)的方向以相互隔開的方式軸向設計了至少兩個輪轂法蘭(6);
在所述兩個軸向相鄰的輪轂法蘭(6)之間設計了至少一個用于確定所述輪轂法蘭(6)之間軸向間距(11)的間隔元件(16),或者,所述至少兩個輪轂法蘭(6)通過與輪轂牢固相連的方式,規定相應輪轂法蘭之間的固定軸向間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間隔元件(16)與所述兩個軸向相鄰的輪轂法蘭(6)相連。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兩個輪轂法蘭(6)以抗扭轉的方式與所述輪轂(7)相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兩個輪轂法蘭(6)以可扭轉的方式與所述輪轂(7)相連。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兩個輪轂法蘭(6)以可扭轉至一個可規定的扭轉角度(20)的方式與所述輪轂(7)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另外還包含一個帶有至少一個摩擦元件(22)的摩擦裝置和一個作用在所述摩擦裝置上的彈簧元件(14),其中,所述摩擦裝置(22)按如下方式與所述至少一個輪轂法蘭(6)相連,即:會生成一個阻止所述輪轂法蘭(6)扭轉的摩擦力。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每個輪轂法蘭(6)在所述旋轉軸線(8)的方向上都具有一定厚度(12),并且所述兩個輪轂法蘭(6)具有不同的厚度(12)。
8.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每個輪轂法蘭(6)在所述旋轉軸線(8)的方向上都具有一定厚度(12),并且所述兩個輪轂法蘭(6)具有相同的厚度(12)。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其特征在于,所述扭轉減振器(1)適用于機動車動力總成系統內部的離合器從動盤。
10.一種適用于機動車的離合器(21),其特征在于,包含至少一個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扭振減振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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