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作為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和預后中的標志物的p53肽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93527.4 | 申請日: | 2019-03-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7438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9 |
| 發明(設計)人: | 丹妮拉·萊蒂齊婭·烏貝蒂;毛里齊奧·梅莫 | 申請(專利權)人: | 戴爾戴莫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68 | 分類號: | G01N33/68;C07K14/4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王瑋瑋;鄭霞 |
| 地址: | 意大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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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作為 阿爾茨海默病 診斷 預后 中的 標志 p53 | ||
1.一種p53肽,所述p53肽由式(I)P1:TEEENLR(SEQ ID N.1)組成。
2.一種p53肽,所述p53肽具有式(II)P2:TEEENLRK[GG]K(SEQ ID N.2),其中[GG]是從P2序列的第一個K氨基酸分支的部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p53肽,所述p53肽具有的氨基酸序列與式(I)的序列具有至少80%-90%的同一性,優選地與式(I)的序列具有至少90%-95%的同一性,更優選地與式(I)的序列具有至少96%-99%的同一性。
4.一種p53肽,所述p53肽具有式(III)P3:KKPLDGEYFTLQIR(SEQ ID N.3)。
5.一種p53肽,所述p53肽具有式(V)P5:GEPHHELPPGSTKRALPNNTSSSPQPK(SEQ ID N.5)。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p53肽作為用于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和/或預后的體外生物標志物的用途。
7.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p53肽作為用于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的體外生物標志物的用途。
8.一種用于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和/或預后的體外或離體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確定生物樣品中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p53肽的存在,和
b)通過比較所述肽與給定對照來定量所述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步驟c)將所述p53肽的量與處于阿爾茨海默病不同階段的患者中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相關聯。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生物樣品是血液、血漿、血清、唾液、尿液、神經元細胞、血細胞或其他類型的細胞。
11.根據權利要求8-10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a)通過用與p53肽結合的單克隆抗體免疫沉淀所述p53肽來進行。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單克隆抗體是抗體2D3A8。
13.根據權利要求8-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b)通過質譜分析進行,優選地通過HPLC-質譜進行。
14.根據權利要求8-1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b)通過使用標記的肽作為內部對照進行。
15.根據權利要求8-1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a)通過以下(i)、(ii)、(iii)、(iv)來確定生物樣品中所述p53肽的存在:
(i)提供生物樣品;
(ii)通過與p53肽結合的抗體進行蛋白免疫沉淀;
(iii)通過胰蛋白酶進行蛋白片段化;
(iv)進行所述肽的強陽離子交換色譜法;
和
b)通過以下(v)經由比較所述p53肽與給定內部對照來定量所述p53肽:
(v)進行選擇性反應監測分析以通過比較所述p53肽與給定對照來鑒定和定量所述p53肽。
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進行步驟a)(ii)之前,通過HPLC或色譜柱對步驟a)(i)的生物樣品進行蛋白血漿消耗。
17.根據權利要求8-16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用于無癥狀個體和罹患MCI的人中阿爾茨海默病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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