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使由烴料流生產重石腦油最大化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71310.3 | 申請日: | 2019-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968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30 |
| 發明(設計)人: | L·帕拉維;J·克里希南;克里希納·M | 申請(專利權)人: | 環球油品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65/12 | 分類號: | C10G65/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唐秀玲;林柏楠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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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烴料流 生產 石腦油 最大化 方法 | ||
1.一種用于使由烴料流生產重石腦油最大化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a)向氫化處理反應器提供包含單芳烴、二芳烴和三芳烴的輕質循環油料流;
b)將所述輕質循環油料流在第一氫氣料流和氫化處理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所述氫化處理反應器中氫化處理以使所述二芳烴和所述三芳烴飽和,同時使單芳烴的飽和度最小化,并且提供氫化處理流出物料流,所述氫化處理反應器在氫化處理條件處操作;
c)將所述氫化處理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和煤油料流在第二氫氣料流和氫化裂解催化劑的存在下在氫化裂解反應器中氫化裂解以提供氫化裂解流出物料流,所述氫化裂解反應器在氫化裂解條件處操作;以及
d)將所述氫化裂解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分餾以提供所述重石腦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氫化處理條件包括290℃至340℃的溫度以提供包含不超過15重量%二芳烴和三芳烴的所述氫化處理流出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氫化處理流出物料流包含30重量%至80重量%的單芳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氫化處理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與所述煤油料流混合以提供混合料流,并且將所述混合料流傳遞至所述氫化裂解反應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料流包含20重量%至40重量%的所述氫化處理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和60重量%至80重量%的所述煤油料流。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氫化裂解條件包括2758kPag至10000kPag的氫化裂解壓力和300℃至400℃的氫化裂解溫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氫化裂解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傳遞至分離器以提供蒸氣料流和液體料流,并且將所述液體料流分餾以提供重石腦油。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分餾步驟包括:
a)將所述氫化裂解流出物料流的至少一部分傳遞至第一分餾塔以提供所述重石腦油和未轉化的塔底料流;以及
b)將所述未轉化的塔底料流傳遞至第二分餾塔以提供煤油餾分和柴油料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煤油餾分再循環到所述氫化裂解反應器以使重石腦油產生最大化,其中所述煤油料流包含所述煤油餾分的至少一部分。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以下項中的至少一項:
感測用于使重石腦油生產最大化的所述方法的至少一個參數以及根據所述感測生成信號或數據;
傳輸所述信號;或者
傳輸所述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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