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37686.2 | 申請日: | 2019-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878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町田圭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53/16 | 分類號: | B60L53/16;E04H6/42;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鴻德海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2 | 代理人: | 于未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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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車輛 | ||
1.一種電動車輛,是具有蓄電裝置的電動車輛,其中,具備:
供受電口,能夠進行所述蓄電裝置和設置于車輛外部的供受電裝置的電力的授受;
蓋部驅動部,驅動所述供受電口的蓋部;以及
通信部,接收來自所述供受電裝置的信號,
所述電動車輛根據來自所述供受電裝置的信號來控制所述蓋部驅動部的驅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根據來自所述供受電裝置的信號,使所述蓋部驅動部對所述供受電口的所述蓋部進行閉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根據來自所述供受電裝置的信號,使所述蓋部驅動部對所述供受電口的所述蓋部進行開蓋。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根據對所述蓋部的周邊進行監視的監視部的監視結果來控制所述蓋部驅動部的驅動。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具備所述監視部。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所述監視部設置于所述供受電裝置,
接收所述供受電裝置的所述監視部的監視結果,根據接收的所述監視結果控制所述蓋部驅動部的驅動。
7.根據權利要求4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在使所述蓋部開蓋時,當在所述蓋部的周邊存在障礙物時,停止所述蓋部驅動部對所述蓋部的開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在所述障礙物是所述供受電裝置的供受電連接器的情況下,對所述供受電裝置指示所述供受電連接器的移動。
9.根據權利要求7或8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在所述障礙物是人物的情況下,輸出警告音。
10.根據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在所述障礙物是車輛的情況下,向作為所述障礙物的所述車輛發送移動指示。
11.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所述供受電裝置具備:
供受電用的連接器;和
驅動所述連接器來控制所述連接器和所述供受電口的連接的連接控制裝置。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所述連接控制裝置在所述蓋部被開蓋之后實施所述連接器的連接控制。
13.一種電動車輛,是具有供受電口的電動車輛,其中,具備:
供受電要求發送部,對供受電裝置發送供受電要求,所述供受電裝置具有使與所述供受電口連結的連接器在橫向以及上下方向移動的連接器移動部;
開蓋指示接收部,接收開蓋指示,所述開蓋指示是由接收到所述供受電要求的所述供受電裝置發送的、對所述供受電口的蓋部進行開蓋的開蓋指示;以及
蓋部驅動部,響應于所述開蓋指示接收部接收到所述開蓋指示這一情況,對所述供受電口的所述蓋部進行開蓋。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電動車輛,其中,
還具備從所述供受電裝置接收對所述蓋部進行閉蓋的閉蓋指示的閉蓋指示接收部,
所述蓋部驅動部響應于所述閉蓋指示接收部接收到所述閉蓋指示這一情況,對所述蓋部進行閉蓋。
15.一種電動車輛,是具有供受電口的電動車輛,其中,具備:
供受電要求發送部,對供受電裝置發送供受電要求,所述供受電裝置具有使與所述供受電口連結的連接器在橫向以及上下方向移動的連接器移動部;
移動指示接收部,在由接收到所述供受電要求的所述供受電裝置基于所述供受電口的位置和所述電動車輛的周圍的狀況判定為無法實施所述電動車輛的供受電的情況下,接收由所述供受電裝置發送的移動指示;以及
移動控制部,按照所述移動指示接收部接收的移動指示來使所述電動車輛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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