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功能性食品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37409.1 | 申請日: | 2019-04-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6188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中川和城;川上大輔;宇都宮洋才;河野良平;奧野祥治 | 申請(專利權)人: | 協同組合拉特斯特 |
| 主分類號: | A23L33/10 | 分類號: | A23L33/10;A61K36/49;A61K36/899;A61P1/16;A61P3/04;A61P3/06;A61P13/1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滿鳳;金龍河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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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功能 食品 | ||
1.一種具有改善和抑制肥胖的效果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
含有包含竹炭、備長炭、活化竹炭和活化備長炭中的至少一種的炭組合物,
所述活化竹炭和活化備長炭的體積密度均為0.3~0.6g/ml、平均粒徑均為10μm以下、BET比表面積均為1000~1200m2/g、碘吸附量均為1000~1300mg/g。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炭組合物包含竹炭或活化竹炭與活化備長炭的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包含所述活化竹炭與活化備長炭的混合物的炭組合物中,活化竹炭與活化備長炭的重量比為1:1。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改善和抑制肥胖的效果表現為體重的降低。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改善和抑制肥胖的效果表現為白色脂肪細胞在體重中所占的比率的降低。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改善和抑制肥胖的效果表現為HDL膽固醇值的升高。
7.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作為肝功能的血液中數值的AST(GOT)、ALT(GPT)降低。
8.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作為腎功能的血液中數值的肌酐、尿素氮降低。
9.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表示營養狀態的血液中的A/G(白蛋白/球蛋白)比的數值與正常飲食相比幾乎不變。
10.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腸道菌群保持為健全的組成。
11.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吸附作為便臭的成分的吲哚。
12.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功能性食品,其特征在于,作為次要效果,表現出吸附膽汁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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