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受控溶出的水性懸浮液型藥物制劑在審
| 申請號: | 201980028687.0 | 申請日: | 2019-0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8910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都竹拓磨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日本住友制藥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1K31/496 | 分類號: | A61K31/496;A61K9/10;A61K47/10;A61K47/18;A61K47/26;A61K47/32;A61K47/36;A61K47/38;A61K47/42;A61P25/00;A61P25/18;A61P25/24;A61P25/2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高旭軼;梅黎 |
| 地址: | 日本大阪***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受控 水性 懸浮液 藥物制劑 | ||
1.一種水性懸浮液藥物制劑,其包含以下(1)至(4):
(1) (3aR,4S,7R,7aS)-2-{(1R,2R)-2-[4-(1,2-苯并異噻唑-3-基)哌嗪-1-基甲基]環己基甲基}六氫-4,7-橋亞甲基-2H-異吲哚-1,3-二酮(化合物1)、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酸加成鹽或其混合物,
(2)黃原膠,
(3)分散劑,和
(4)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除了在權利要求1中定義的(1)至(4)以外的酸性聚合物或其鹽、糖醇或其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成分作為分散劑:纖維素衍生物、蔗糖脂肪酸酯和聚乙烯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纖維素衍生物作為分散劑。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成分作為分散劑:羥丙甲纖維素、羥丙基纖維素和羥乙基纖維素。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羥丙甲纖維素作為分散劑。
7.根據權利要求2-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成分:(i)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酸性聚合物或其鹽:海藻酸、角叉菜膠、明膠、瓜爾膠和果膠,和(ii)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糖醇:赤蘚醇和山梨醇。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藥物制劑,其包含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成分:海藻酸鈉和赤蘚醇。
9. 具有2.5 - 5.5的pH的根據權利要求1-8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進一步包含(5)一種或多種選自以下的氯化物:無機氯化物或具有4-12個碳原子的季銨氯化物。
11. 根據權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所述黃原膠的濃度是約3mg/mL - 約15 mg/mL。
12. 根據權利要求1-10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所述黃原膠的濃度是約4mg/mL - 9 mg/mL。
13. 根據權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按化合物1鹽酸鹽計,所述化合物1、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酸加成鹽或其混合物的含量是約5 - 約120 mg/mL。
14. 根據權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按化合物1鹽酸鹽計,所述化合物1、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酸加成鹽或其混合物的含量是約10 - 約100 mg/mL。
15. 根據權利要求1-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按化合物1鹽酸鹽計,所述化合物1、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酸加成鹽或其混合物的含量是約20 - 約80 mg/mL。
16.根據權利要求1-15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其中化合物1、其藥學上可接受的酸加成鹽或其混合物是化合物1鹽酸鹽。
17.用于口服施用的根據權利要求1-16中的任一項所述的藥物制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大日本住友制藥株式會社,未經大日本住友制藥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980028687.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