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及包含其的纖維結構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07497.0 | 申請日: | 2019-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662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11 |
| 發明(設計)人: | 鹿野秀和;長尾優志;望月克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麗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1F6/46 | 分類號: | D01F6/46;D01F6/9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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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染性 烯烴 纖維 包含 纖維結構 | ||
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是包含海島結構的聚合物合金纖維,所述海島結構中,聚烯烴(A)為海成分,聚酯(B)為島成分,所述可染性聚烯烴纖維的伸長率為10~80%,利用拉曼光譜法求出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中的聚酯(B)的取向參數為1.1~10.0。本發明提供向輕質性優異的聚烯烴纖維賦予鮮艷且有深度的顯色性、并且染色堅牢度、均染性也優異、能夠良好地以纖維結構體的形式使用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可染性聚烯烴纖維。更詳細而言,涉及向輕質性優異的聚烯烴纖維賦予鮮艷且有深度的顯色性、并且染色堅牢度、均染性也優異、能夠良好地以纖維結構體的形式使用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
背景技術
就聚烯烴系纖維的一種的聚乙烯纖維、聚丙烯纖維而言,雖然輕質性、耐化學藥品性優異,但不含極性官能團,故而具有染色困難的缺點。因此,其不適合衣料用途,現狀是被用于內部裝飾用途(拼塊地毯(tile?carpet)、家庭用鋪墊物、汽車用氈等)、材料用途(繩索、防護網、過濾布、窄幅帶、編帶、座椅表面加工材料等)等有限的用途。
作為聚烯烴系纖維的簡便的染色方法,可舉出顏料的添加。但是,顏料難以穩定地呈現染料那樣的鮮明的顯色性、輕淡的色彩,另外,使用顏料時存在纖維變硬的趨勢,具有柔軟性受損的缺點。
作為代替顏料的染色方法,提出了聚烯烴系纖維的表面改性的方案。例如,專利文獻1中,嘗試了利用臭氧處理、基于紫外線照射的乙烯基化合物的接枝共聚來實施聚烯烴系纖維的表面改性,從而改善染色性。
另外,提出了將可染色的聚合物與染色性低的聚烯烴進行復合化的技術。例如,專利文獻2中,提出了將作為可染色聚合物的聚酯或聚酰胺與聚烯烴摻混而得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的方案。
此外,專利文獻3、專利文獻4中,嘗試了通過使與聚烯烴摻混的可染色聚合物為非晶性來提高顯色性。具體而言,專利文獻3中提出了將共聚有環己烷二甲醇的共聚聚酯作為可染色的非晶性聚合物與聚烯烴混合而得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的方案,專利文獻4中提出了將共聚有間苯二甲酸和環己烷二甲醇的共聚聚酯作為可染色的非晶性聚合物與聚烯烴摻混而得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的方案。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平7-90783號公報
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平4-209824號公報
專利文獻3:日本特表2008-533315號公報
專利文獻4:日本特表2001-522947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然而,上述專利文獻1記載的方法中,臭氧處理、紫外線照射需要較長的時間,因此生產率低、實現工業化的門檻較高。
另外,專利文獻2的方法中,雖然能夠利用可染色的聚合物對聚烯烴纖維賦予顯色性,但由于可染色的聚合物為結晶性,因此顯色性不充分,鮮艷度、深度不足。
專利文獻3、專利文獻4的方法中,通過使可染色的聚合物為非晶性,觀察到了聚烯烴纖維的顯色性的改善。然而,由于未對聚烯烴纖維中的可染色聚合物的分子取向進行控制,因此具有下述這樣的問題:分子取向高時,染料的著色不充分,鮮艷度、深度仍然不足;分子取向低時,會因染色后的還原清洗、皂洗、使用時的摩擦、洗滌而導致染料的脫落,均染性、染色堅牢度差。
本發明的課題在于解決上述現有技術的問題,提供向輕質性優異的聚烯烴纖維賦予鮮艷且有深度的顯色性、并且能夠良好地以纖維結構體的形式使用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
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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