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及包含其的纖維結構體有效
| 申請號: | 201980007497.0 | 申請日: | 2019-0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56626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11 |
| 發明(設計)人: | 鹿野秀和;長尾優志;望月克彥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麗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D01F6/46 | 分類號: | D01F6/46;D01F6/9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楊宏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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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染性 烯烴 纖維 包含 纖維結構 | ||
1.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是包含海島結構的聚合物合金纖維,所述海島結構中,聚烯烴(A)為海成分,聚酯(B)為島成分,所述可染性聚烯烴纖維的伸長率為10~80%,利用拉曼光譜法求出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中的聚酯(B)的取向參數為1.1~10.0,
相對于所述聚烯烴(A)、聚酯(B)的合計100重量份,聚酯(B)的含量為3.0~30.0重量份,
聚酯(B)的熔融粘度(ηB)相對于聚烯烴(A)的熔融粘度(ηA)的熔融粘度比(ηB/ηA)為0.2~5.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中,利用拉曼光譜法求出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中的聚酯(B)的結晶度為1~40%。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中,聚酯(B)的主要構成成分為二羧酸成分(B1)和二醇成分(B2),二羧酸成分(B1)為選自脂肪族二羧酸(B1-1)、脂環族二羧酸(B1-2)、芳香族二羧酸(B1-3)中的至少一種二羧酸成分(B1)。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中,所述二醇成分(B2)為選自脂肪族二醇(B2-1)、脂環族二醇(B2-2)、芳香族二醇(B2-3)中的至少一種二醇成分(B2)。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中,聚酯(B)的主要構成成分為選自脂肪族羥基羧酸、脂環族羥基羧酸、芳香族羥基羧酸中的任意一種。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其中,聚酯(B)為共聚聚酯。
7.纖維結構體,其在至少一部分中使用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可染性聚烯烴纖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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