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車輛輔助制動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438506.1 | 申請日: | 2019-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17657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2 |
| 發明(設計)人: | 潘亞敏;韓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陜西國力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7/06 | 分類號: | B60T7/06;B60T13/74 |
| 代理公司: | 西安智邦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61211 | 代理人: | 王凱敏;王少文 |
| 地址: | 710075 陜西省***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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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輔助 制動 系統 | ||
1.一種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輔助制動器和制動踏板;所述制動踏板包括踏板(101)、第一踏板連接桿(102)、第二踏板連接桿(104)、踏板固定座(105)和踏板力輸出桿(106);
所述第一踏板連接桿(102)的上端與第二踏板連接桿(104)的下端通過回轉軸(103)鉸接,第二踏板連接桿(104)的上端與所述踏板固定座(105)鉸接,第一踏板連接桿(102)的下端與所述踏板(101)鉸接,
第一踏板連接桿(102)在外力阻滯下可繞回轉軸(103)向上方轉動;
所述輔助制動器包括踏板力輸入桿(1);踏板力輸入桿(1)的一端與所述制動踏板的踏板力輸出桿(106)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踏板連接桿(104)的下端設置有踏板止擋面(107)。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踏板連接桿(102)或第二踏板連接桿(104)上靠近所述回轉軸(103)處設置有微力鎖止機構(108)。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力鎖止機構(108)包括沿與所述回轉軸(103)平行的方向依次設置的彈簧(1081)和碰珠(108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制動器還包括踏板力傳遞單元;所述踏板力傳遞單元包括踏板力傳遞桿(7);
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包括同軸卡接的前段(71)和后段(72);僅在自動緊急制動時,前段(71)和后段(72)可在外力阻滯下從卡接處脫開;或者,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包括同軸依次卡接的前段(71)、中段(73)和后段(72);僅在自動緊急制動時,前段(71)和中段(73)或者中段(73)和后段(72)均可在外力阻滯下從卡接處脫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踏板力傳遞單元還包括踏板力傳遞板(8),踏板力傳遞板(8)固連在所述后段(72)的外側壁上;踏板力傳遞板(8)上設置有防轉觸發柱(10);
所述輔助制動器還包括支撐與導向單元;所述支撐與導向單元包括支架組件;所述支架組件上設置有導向孔,所述防轉觸發柱(10)穿過所述導向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
所述輔助制動器還包括踏板力傳遞單元;所述踏板力傳遞單元包括踏板力傳遞桿(7)和踏板力傳遞板(8);
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與踏板力傳遞板(8)軸向依次設置,且二者僅接觸不連接;或者,所述踏板力傳遞桿(7)與踏板力傳遞板(8)軸向卡接;僅在自動緊急制動時,踏板力傳遞桿(7)與踏板力傳遞板(8)可在外力阻滯下于卡接處脫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輔助制動系統,其特征在于:
踏板力傳遞板(8)上設置有防轉觸發柱(10);
所述輔助制動器還包括支撐與導向單元;所述支撐與導向單元包括支架組件;所述支架組件上設置有導向孔,所述防轉觸發柱(10)穿過所述導向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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