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309291.3 | 申請日: | 2019-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603065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曹仕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浦江特種氣體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0/88 | 分類號: | G01N30/88;G01N30/2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漢聲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 代理人: | 封喜彥;胡晶 |
| 地址: | 200000 上海市奉***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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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料電池 氫氣 分析 系統 | ||
1.一種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進氣系統和分析系統,所述分析系統包括用于檢測氬氣、氮氣的第一檢測裝置,用于檢測CO、CO2和總烴的第二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總硫的第三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甲醛、甲酸和氨的第四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總鹵化物的第五檢測裝置和用于檢測露點含量的第六檢測裝置,所述第一檢測裝置、所述第二檢測裝置、第三檢測裝置、第四檢測裝置、第五檢測裝置和第六檢測裝置分別與所述進氣系統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系統包括進氣總管,以及連接所述第一檢測裝置的第一進氣管、連接所述第二檢測裝置的第二進氣管、連接所述第三檢測裝置的第三進氣管、連接所述第四檢測裝置的第四進氣管、連接所述第五檢測裝置的第五進氣管和連接所述第六檢測裝置的第六進氣管;
所述進氣總管分別與所述第一進氣管、所述第二進氣管、所述第三進氣管、所述第四進氣管、所述第五進氣管和所述第六進氣管連接并連通,所述第一進氣管、所述第二進氣管、所述第三進氣管、所述第四進氣管、所述第五進氣管以及所述第六進氣管上各設有一取樣進氣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進氣總管上設有一進氣總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放空管路系統,包括一放空總管;
所述第一檢測裝置包括第一出氣口,所述第一出氣口連接第一放空管;所述第二檢測裝置包括第二出氣口,所述第二出氣口連接第二放空管;所述第三檢測裝置包括第三出氣口,所述第三出氣口連接第三放空管;所述第四檢測裝置包括第四出氣口,所述第四出氣口連接第四放空管;所述第五檢測裝置包括第五出氣口,所述第五出氣口連接第五放空管;所述第六檢測裝置包括第六出氣口,所述第六出氣口連接第六放空管;所述第一放空管、所述第二放空管、所述第三放空管、所述第四放空管、所述第五放空管和所述第六放空管分別連接至所述放空總管。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載氣系統;
所述第一檢測裝置包括第一載氣入口,所述第二檢測裝置包括第二載氣入口,所述第三檢測裝置包括第三載氣入口,所述第四檢測裝置包括第四載氣入口,所述第五檢測裝置包括第五載氣入口;
所述第一載氣入口、所述第二載氣入口、所述第三載氣入口、所述第四載氣入口和所述第五載氣入口分別連接至所述載氣系統。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載氣系統包括氫氣源、氮氣源、氨氣源與氦氣源;
所述第一載氣入口與所述氫氣源連接,所述第二載氣入口包括兩個進氣端口,分別與所述氫氣源和所述氮氣源連接;所述第三載氣入口包括兩個進氣端口,分別與所述氫氣源以及所述氮氣源連接;所述第四載氣入口包括兩個進氣端口,分別與所述氨氣源以及所述氦氣源連接;所述第五載氣入口與所述氮氣源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GC-9560-FPD,所述第四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GC-9560-PDD,所述第五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PIC-1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GC-9160,所述第二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GC-9800,所述第六檢測裝置包括色譜儀器7D-300。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燃料電池車用氫氣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放空總管設有一阻燃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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