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車輛雷達裝置及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198139.2 | 申請日: | 2019-12-10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741566U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3 |
| 發明(設計)人: | 尤山泉;洪元通;紀雅鈴;李政欣;柯政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為彪汽配制造有限公司;為升科(上海)科技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S13/931 | 分類號: | G01S13/931;G01S7/02;G01S7/03;G01S13/8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51 | 代理人: | 郭桂峰 |
| 地址: | 201323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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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輛 雷達 裝置 及其 系統 | ||
1.一種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第一天線單元;
一第二天線單元;
至少一運算單元,第一天線單元及第二天線單元與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通信連接;以及
至少一電路板,包含一第一板部及一第二板部,所述第一天線單元為電路板形式且設置于所述第一板部,所述第二天線單元為電路板形式且設置于所述第二板部,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設置于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中至少一者;
其中,所述第一板部與所述第二板部的夾角為P12,其滿足下列條件:
80度≤P12≤130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一外殼,所述第一天線單元、所述第二天線單元、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及所述至少一電路板皆設置在所述外殼中,所述外殼包含一底部;
其中,所述第一板部與所述底部的一外表面的夾角為B1,所述第二板部與所述底部的所述外表面的夾角為B2,其滿足下列條件:
25度≤B1≤50度;以及
25度≤B2≤50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
一外殼,所述第一天線單元、所述第二天線單元、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及所述至少一電路板皆設置在所述外殼中,所述外殼包含一底部4818、4818a;
其中,所述車輛雷達裝置的一厚度系由所述底部的一外表面算起且所述厚度為HT,其滿足下列條件:
15mm≤HT≤5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更包含:
一外殼,所述第一天線單元、所述第二天線單元、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及所述至少一電路板皆設置在所述外殼中,所述外殼包含二罩部;
其中,所述二罩部中各者的厚度一致,所述第一板部與所述二罩部中一者平行且其間距為S1,所述第二板部與所述二罩部中另一者平行且其間距為S2,其滿足下列條件:
0mmS1≤5mm;以及
0mmS2≤5m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至少一投地燈,其由所述外殼的所述二罩部向外照射。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一運算單元的數量為兩個,所述第一天線單元及所述第二天線單元分別與所述兩個運算單元通信連接,所述兩個運算單元分別設置于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一電路板的數量為一個,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皆位于所述電路板。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至少一電路板的數量為兩個,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分別位于兩個電路板中一者及另一者。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天線單元于一平面的一主波辦的中心線與所述第二天線單元于所述平面的一主波辦的中心線的夾角為A12,且所述平面垂直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其滿足下列條件:
50度≤A12≤100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雷達裝置,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第一天線單元于一平面的一主波辦的半功率波束寬為AH1,所述第二天線單元于所述平面的一主波辦的半功率波束寬為AH2,且所述平面垂直所述第一板部及所述第二板部,其滿足下列條件:
100度≤AH1180度;以及
100度≤AH21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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