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清潔機器人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166786.5 | 申請日: | 2019-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212698739U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6 |
| 發明(設計)人: | 冉沅忠;馮書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寶時得電動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1/28 | 分類號: | A47L11/28;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5123 江***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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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清潔 機器人 | ||
1.一種清潔機器人,包括:
機身;
移動模塊,支撐所述機身并帶動所述清潔機器人在工作表面移動;
清潔模塊,用于安裝在所述機身上,對工作表面執行清潔工作;
控制模塊,控制所述移動模塊自動帶動所述清潔機器人移動;
動力模塊,為所述移動模塊提供動力;其特征在于:
所述清潔機器人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機身下方且用于檢測突出于所述工作表面的目標物體的目標物檢測裝置,所述目標物檢測裝置包括檢測元件、及在外力作用下可活動以觸發所述檢測元件的可活動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包括未與所述目標物體接觸時所處的原始位置,及與所述目標物體接觸時所處的終止位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包括用于觸發所述檢測元件的觸發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可相較于所述機身移動,以使所述觸發部在觸發所述檢測元件和不觸發所述檢測元件之間切換。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還包括固定于所述機身的固定部,所述可活動件可繞所述固定部旋轉運動,以使所述觸發部在觸發所述檢測元件和不觸發所述檢測元件之間切換。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或4或5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還包括用于限制所述可活動件的運動范圍的限位部。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可活動件受到所述目標物體施加的外力時,所述觸發部向上運動以觸發所述檢測元件。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處于所述原始位置時,所述可活動件的下端距離地面的距離不小于4mm。
9.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物檢測裝置包括用于給所述可活動件提供回復力以使所述可活動件在所述外力消除時回復至所述原始位置的彈性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件的一端抵持于所述機身,另一端抵持于所述可活動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機身包括機身主體、及固定于所述機身主體上且用于與所述彈性件的一端相互抵持的定位部。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還包括用于抵持所述彈性件的抵持部。
1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外力消除后,所述可活動件在其自身重力作用下回復至所述原始位置。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物檢測裝置設置于所述機身的前部、兩側部及后部中至少一個的下方。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機器人至少包括設置于所述機身前部的兩側的下方的兩個所述目標物檢測裝置。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還包括暴露于所述機身外、用于與所述目標物體接觸的接觸部,所述接觸部包括內低外高的曲面或斜面。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可活動件的前表面和兩側靠外的表面中至少一個包括內低外高的曲面或斜面。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清潔機器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觸部為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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