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922043337.1 | 申請日: | 2019-11-23 |
| 公開(公告)號: | CN211035754U | 公開(公告)日: | 2020-07-17 |
| 發明(設計)人: | 胡波;李長勝;謝思佳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家港市華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45/78 | 分類號: | C07C45/78;C07C45/81;C07C47/19 |
| 代理公司: | 蘇州潤桐嘉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2261 | 代理人: | 吳筱娟 |
| 地址: | 215600 江蘇省蘇州市江蘇揚子***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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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戊二醇 生產 原料 回收 系統 | ||
1.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包括:
蒸餾塔(1),所述蒸餾塔(1)為常壓蒸餾塔,所述蒸餾塔(1)用于對蒸餾塔(1)中的反應液進行常壓蒸餾操作;
冷凝器(2),所述冷凝器(2)設置于所述蒸餾塔(1)塔頂出口,所述冷凝器(2)通過連通管道與所述蒸餾塔(1)連通;
回流罐(3),所述回流罐(3)設置于所述冷凝器(2)下方,所述回流罐(3)通過連通管道與所述冷凝器(2)連通;
液化氣壓縮系統;
氣相通道(4),所述氣相通道(4)分別連接所述冷凝器(2)、所述回流罐(3)、所述液化氣壓縮系統;
所述氣相通道(4)將所述冷凝器(2)與所述液化氣壓縮系統連通,所述氣相通道(4)將所述回流罐(3)與所述液化氣壓縮系統連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液化氣壓縮系統包括:
第一緩沖罐(5),所述第一緩沖罐(5)為液化氣壓縮機入口緩沖罐;
液化氣壓縮機(7);
第二緩沖罐(8),所述第二緩沖罐(8)為液化氣壓縮機出口緩沖罐;
所述第一緩沖罐(5)、所述液化氣壓縮機(7)、所述第二緩沖罐(8)通過連通管道依次連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緩沖罐(5)設有放空管線(6)。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還包括:
液相回收管道(10),所述液相回收管道(10)與所述第二緩沖罐(8)互相連通。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液相回收管道(10)外部連通反應系統上游的反應裝置,所述液相回收管道(10)將液態甲醛、液態三甲胺混合物加入反應裝置繼續參加反應。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還包括:
液相冷卻器(9),所述液相冷卻器(9)設置于所述第二緩沖罐(8)與所述液相回收管道(10)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液相回收管道(10)上設置有自動調節閥。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還包括:
不凝氣管道(12),所述不凝氣管道(12)與所述第二緩沖罐(8)互相連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不凝氣管道(12)連接外部廢氣處理系統,將冷凝后的廢氣通往所述廢氣處理系統進行廢氣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其中,所述新戊二醇生產原料回收系統還包括:
氣相冷凝器(11),所述氣相冷凝器(11)設置于所述第二緩沖罐(8)與所述不凝氣管道(12)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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